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能不能通过离婚来逃避婚姻的债务

来源:抵帆知识网

为了逃避债务假离婚是不可以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老公判刑后罚金拍卖夫妻共同房子吗

判处罚金后法院是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但是,一般情况下,法院可以执行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罪犯的这一部分,因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两个人都有平等的处置权的。对于法院所判处的罚金,一般情况下不会强制执行,应该是罪犯的配偶或近亲属主动的交给法院。

法院罚金可以执行夫妻共有财产:

1、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来执行。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3、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4、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净身出户以后债务归谁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在离婚时虽然对债务归属作了约定,但并不能对抗第三人。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行使追偿权。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共同偿还的,如果离婚协议有约定或者有法院判决的情况下,也是要共同偿还债务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行使追偿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