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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证和土地证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抵帆知识网

林权证和土地证的区别是:
1.保护的权利对象不一样。
(1)山林权证是法律确认的对森-林、山林地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对森-林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理权以及对山林地的使用。
(2)而土地证却是土地使用权,土地证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2.证件所证明的东西不一样。
(1)土地证是土地承包证件。
(2)山林证是财产证明的证件。
3.发证机关不同。
(1)土地证的发证机关是县级以上国土主管部门,
(2)林权证是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
4.法律效力不同。
(1)土地证代表你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及其所占用的土地的使用权
(2)林权证代表你拥有林木的所有权及其所占用的土地的使用权
林权证和土地证的相同点是产权的证明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十五条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登记造册,核发证书。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登记。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森林、林木、林地。第十六条国家所有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可以依法确定给林业经营者使用。林业经营者依法取得的国有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使用权,经批准可以转让、出租、作价出资等。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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