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怎样才会构成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

来源:抵帆知识网

法律分析:构成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4、主观上是间接故意与过失。

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1、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导致国家利益遭受到重大损失的;

2、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导致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3、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