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能提前半年,可以提前三个月办理,还可以按照身份证丢失随时补办。 因为身份证有最长三个月的制证周期,提前三个月办理,正好新证办好,旧证过期上交,不耽误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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