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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方已经无力偿还,我该如何追究责任?

来源:抵帆知识网

法律分析:债务方无力偿还时,债权人可以采取一定的追究责任的措施。首先应该查明债务方的还款能力和财产状况,如果债务方确实无力偿还,则债权人有权向担保人索取担保责任或者向申请强制执行。此外,债权人也可以与债务方协商达成债务重组或者债务减免的协议,以减轻债务方的还款压力。

法律依据:

1.《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违反约定,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五十六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违反约定,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有权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百六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请求债务人提供担保。

第五百零七条 债权人有权请求人民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履行或者请求赔偿损失;债务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七条 债务人提供担保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违约情形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担保人请求担保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改变债务的形式、期限、利率等内容。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变更债务的形式、期限、利率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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