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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来源:抵帆知识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1、提高政府为低保和重度残疾等困难群体代缴最低缴费标准的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至80%;
2、对享受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的老年居民,在国家和省未有具体规定之前照顾叠加享受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
3、建立城乡居保丧葬补助金制度。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
1、年满16周岁,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须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首次参保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镇人社所或村委会办理参保手续;
3、参保人员应于每年3月底前,到镇人社所、村、县内各网点缴费,也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缴费,缴费档次每年可调整。
综上所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一些收入较低,不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提供了参加养老保险的途径,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和所有公民的老有所养,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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