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个人还是单位组织,都必须依法办事,如果违法,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拆迁公司也不例外。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具体来说,拆迁公司如果暴力拆迁,可能会犯这些罪:
1、非法入侵罪
非法入侵住宅罪是指未经允许非法进入他人住宅或经要求退出无故拒不退出的行为。现实当中,一些拆迁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直接闯进房屋强制拆迁,这其实就可构成非法入侵住宅罪。
2、故意伤害罪
《刑法》规定,犯故意伤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拆迁时,如果因为强制拆除房屋,而造成被征收人及其家人的人身受到伤害,这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3、毁坏财务罪
《刑法》第275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拆迁公司在违法强制拆除房屋时,如果造成了被征收人合法财产损毁的,数额较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可追究其毁坏财物罪。
在法治社会的今天,依法拆迁、阳光拆迁是征收方、拆迁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依法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是被征收人应有的权利。整个拆迁流程都必须依法进行。在面临违法拆迁行为时,您应当积极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法律是您最坚实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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