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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担保被诉,担保人应如何应对?

来源:抵帆知识网

这篇文章介绍了解决借款担保人被告知的途径以及贷款担保的方式和担保物权消灭的情形。解决借款担保人被告知的途径包括催促借款人归还借款、向提起诉讼、寻求法律咨询和委托律师起诉。贷款担保的方式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担保。担保物权消灭的情形包括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以及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

解决借款担保人被告知的途径包括:

1. 催促借款人归还借款,这样担保责任就可以免除;

2. 向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3. 寻求法律咨询,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

4. 如有必要,可以委托律师起诉,以便获得更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2、立即承担担保责任,替借款人还钱,还完后再找借款人索要;

3、申请追加债务人,由判决共同偿还,继续强制执行;

4、如果是保证担保,还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提出抗辩。可以在开庭时调解解决。

一、贷款担保的方式如下:

1、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2、质押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保证担保。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二、担保物权消灭的情形如下:

1、主债权消灭;

2、担保物权实现;

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4、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结语

借款担保人被告知的途径包括催促借款人归还借款、向提起诉讼、寻求法律咨询和委托律师起诉。贷款担保的方式有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其中抵押担保需要将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并妥善保管,质押担保需要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并承担质物损害的责任。担保物权消灭的情形包括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或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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