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纳税人。具体认定标准如下:1、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2、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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