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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了房子还有两个人的名字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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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有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即意味着此房产为夫妻双方之间的共同财产。如果夫妻离婚,双方可以协商如何处理此房产,协商不成的可以到起诉,要求判决,通常会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一、离婚房产有贷款怎么划分

离婚有房贷房子的分割有以下方式:

1、协议分割,离婚时房子有贷款原则上由双方进行协商分割;

2、判决分割。若夫妻不能达成协商的,则个人贷款,并由个人还款的部分,不进行分割,共同财产还贷的,则可向起诉,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并由登记人向另一方予以补偿。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夫妻离婚之后房产应当怎样分割

夫妻离婚之后房产进行分割时首先要区分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不进行分割离婚后房产仍归一方所有;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判决,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一般只要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就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只登记了夫妻一方的名字,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房产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

二、房产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

三、房产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且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共同出资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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