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开发商违反销售广告的承诺要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的宣传公告为要约邀请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当被视为要约时即具有法律效力,违反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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