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买房契税已经缴纳,不代表已经过户成功,一般房管部门做房屋过户预登记时就会要求房屋受让方缴纳契税,此时出售方依旧有权终止合同,在房屋产权证正式变更之前,都不算是过户成功,而且如果已经在房管局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缴纳的契税是不予退还的。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作出准予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人)。
第二十七条 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二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一个月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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