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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拖着不离婚该怎么办

来源:抵帆知识网

女方不同意离婚的男方可以起诉离婚。当事人自己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及副本直接到被告方住所地的基层人民起诉离婚,被告没有住所地或者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起诉。

一、诉讼离婚在什么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诉讼离婚在以下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管辖。

6、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二、异地能够办理起诉离婚吗?

异地可以办理起诉离婚。法律规定,一方要提起诉讼离婚的,在被告方的住所地人民起诉离婚,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立案;被告方下落不明的,也可以在原告方所在的人民起诉离婚,受理后,双方参加庭审。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双方意愿离婚可以异地办理吗

异地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但是协议离婚不能在异地办理。

协议离婚: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2.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为经常居住地。但公务、劳务派遣、就医等情形除外。

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起诉状及副本去有管辖权的提起离婚诉讼。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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