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抽逃出资是指股东或出资人在公司设立成功以后非法将其所缴出资部分喊全部暗中撤回但仍保留其原有出资份额及股东身份的行为。股东向公司借救是否构成抽逃出
资, 要看股东有无“抽逃出资”的故意,如栗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借的关系成其他依据,不支付任何代价而长期占用股东出资或支走注册资本不予归还,就可能涉嫌
抽逃出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今改正,处以所蚰述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fix.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408096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