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给情人的钱款如何合法处理?
1、如果丈夫在妻子不知情且未经妻子同意的情形下,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第三者,那么妻子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赠与返还财产。但如果丈夫将其个人财产赠与给情人,那么妻子是没有权利主张其返还的;
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老公在妻子不知情且未经妻子同意的情形下,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丈夫的这种赠与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德及公序良俗原则,因此这种赠与行为也应认定为无效。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丈夫转移财产怎么取证?
丈夫转移财产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取证:
1、找到他常用的银行卡申请法院调取银行卡的银行流水,然后根据银行流水每笔钱去向进行调查,发展线索;
2、可以通过录音的方式进行取证;
3、可以通过调解写保证书方式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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