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为上诉期,这期间未上诉,十五日过后就生效,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赔偿。生效后三日内是对方支付的时间,超过三日,判决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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