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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可以构成玩忽职守罪

来源:抵帆知识网

可以构成我国《刑法》中玩忽职守罪的行为包括有: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一、国家工作人员失职罪数额标准

国家工作人员失职罪数额标准如下: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3、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一年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等。

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立案标准是:致使当事人或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等。

三、经济损失达到多少可以立案

符合下面任一情形就可立案:

1、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3、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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