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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快递在快递代收点被别人拿走了,谁来承担这个责任

来源:抵帆知识网

快递丢失责任分两种情况:当事人同意放置快件,快递公司不负责;快递员随意放置快件,快递公司应负责赔偿。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鼓励快递公司投保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

法律分析

快递别人领走了谁赔偿分两种情况:如果是当事人同意快递员将快件放在某处,后来被别人拿走,那快递公司就不负责任;如果是快递员随意将快件放在某处,造成快件丢失,那当然应该由快递公司负责赔偿。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第二十七条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拓展延伸

快递代收点丢失责任归属问题

快递代收点丢失责任归属问题的答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惯例,当快递在代收点被别人拿走时,责任归属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快递公司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他们选择了该代收点并委托其代为收取快递。其次,代收点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他们应当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确保快递的安全保管。然而,如果快递公司和代收点能够证明他们已经履行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但快递仍然被别人拿走,责任可能会转移到拿走快递的个人身上。因此,在具体案件中,需要综合考量各方的行为和证据,以确定责任的归属。建议当事人在此类情况下尽快与快递公司和代收点取得联系,协商解决问题,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

结语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的规定,快递丢失责任的归属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果是当事人同意快递员将快件放在某处,后来被别人拿走,快递公司不负责任;而如果是快递员随意将快件放在某处,造成快件丢失,快递公司应负责赔偿责任。此外,根据保价规则,对保价的快件应按约定赔偿,对未保价的快件则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以保障快递业务的安全。对于快递代收点丢失责任的归属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快递公司、代收点和个人的行为和证据,建议当事人及时与相关方联系,协商解决,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六章 快递业务 第五十七条 经营国际快递业务应当接受邮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管。邮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可以要求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报关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快递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一)设立分支机构、合并、分立,未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

(二)未在信件封套的显著位置标注信件字样的;

(三)将信件打包后作为包裹寄递的;

(四)停止经营快递业务,未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并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六章 快递业务 第五十六条 快递企业经营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以外的信件快递业务,应当在信件封套的显著位置标注信件字样。

快递企业不得将信件打包后作为包裹寄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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