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乱收费,可向财政部门或法制部门投诉。城管无行政审批权,不得收摊位费。若是罚款,应事后才可收取。城管未能说明收费原因,违反法律规范。城管形象受损,应坚持原则,不纵容乱收费行为。
法律分析
1、门面装修城管能收费吗
如果是店内装修的话是不需要向城管缴费的,除非是做了或改动了门口(室外)那城管会来收取相关费用。如门口做广告牌,装修门头等室外装修的话,他们则会来收取,消息灵得很。
而室内装修费和环卫费这是由物业收取的,不是城管收的,如果城管执意要收取就给了随后可以去法院告他们乱用职权或乱收费用。不过较好与旁边的店面交流下,问下他们是不是也交了这样的费用。
2、城管乱收费怎么办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城管在具有执法权的情况下,对于符合法定收费条件依法按照法定程序予以收取费用。否则违法收费,是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你所说的情形,可以向所在的财政部门或法制部门予以投诉。
因为城管方也不能说明该费具体是以什么名目收的,如果是摊位费,按照法律规定应该由市场管理部门或者工商管理审批,城管没有行政审批权。城管是单纯的执法部门,并没有行政审批及收取费用的权限。如果是罚款,也应该是事后的罚款,而不是之前就收费,还是来宾城管,是在用处罚的名义进行收费,把处罚当做了收费的一种手段。
如果城管不能说明收费的具体原因,同时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主要街道不得占道摆摊,城管的行为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范的。城管一直是一个比较有争议的群体,现在又出现这样的事情,不禁让人们对城管的行为产生进一步的分析。如果城管真的主要是为市容服务的,那么就应该坚持原则,不得纵容,这样收钱不管的行为实在有损其形象。
结语
合理合法的费用收取是城管的职责之一,但乱收费行为违法且不受法律保护。如遇乱收费情况,可向财政部门或法制部门投诉,要求城管方提供具体收费依据。城管应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滥用职权或将处罚作为收费手段。如果城管无法解释收费原因,且违反了相关法规,可援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申诉。城管应坚持原则,不纵容乱收费行为,以维护自身形象和公信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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