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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案立案后是否逮捕嫌疑人

来源:抵帆知识网

立案不必然导致逮捕,只有在符合逮捕条件时才能提请逮捕。根据《刑法》第79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只有满足一定条件才会被逮捕,如可能实施新犯罪、危害等。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故意犯罪或身份不明的人,也会被逮捕。

法律分析

立案不是必然会逮捕,立案后机关会进行案件的侦查,在查明符合逮捕条件时才能提请逮捕。

相关法律条文如下:

《刑法》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拓展延伸

盗窃案立案后如何确定嫌疑人的逮捕必要性

在盗窃案立案后,确定嫌疑人的逮捕必要性是一个重要的程序。首先,警方会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目击证人的陈述、物证和技术取证等。这些证据将被用来评估嫌疑人的罪行程度和证据的可信度。

其次,警方将进行嫌疑人的背景调查,包括个人历史、犯罪记录和社会关系等。这有助于确定嫌疑人是否具有潜在的逃跑倾向或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此外,警方还会评估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即他们对社会的威胁程度。这将考虑到嫌疑人的犯罪性质、过去行为和可能的再犯罪风险。

最后,法官将根据警方提供的证据和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逮捕令。这需要权衡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权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确保逮捕是必要且合法的。

总之,确定盗窃案立案后嫌疑人的逮捕必要性,需要综合考虑证据、背景调查和社会危险性等因素,以确保逮捕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条文,立案并不意味着必然逮捕。逮捕必须在机关侦查后,查明符合逮捕条件时方可提请。逮捕的条件包括可能实施新犯罪、危害、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可能干扰证据或串供等情况。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故意犯罪或身份不明的嫌疑人,同样应予以逮捕。在盗窃案立案后,确定嫌疑人的逮捕必要性需要综合考虑证据、背景调查和社会危险性等因素,以确保逮捕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三条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不满五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涉及信用卡五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条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在辨认前向辨认人展示辨认对象及其影像资料,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物品的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个物品的照片。

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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