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资被随意扣除是不合法的,员工可以依法维权。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员工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对于用人单位克扣或拖欠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未给予经济补偿的行为,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差额或补偿,并要求支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
公司随意扣员工工资不合法,员工可以依法维权。
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对于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拓展延伸
工资扣减的法律规定和应注意的事项
工资扣减涉及法律规定和应注意的事项。根据劳动法,雇主在扣减员工工资时必须遵守相关规定。首先,扣减工资必须有合法依据,如劳动合同、法律法规或双方协议。其次,扣减数额应当合理,并且不能超过法定限额。此外,雇主应提前通知员工并说明扣减原因。对于违法扣减工资的情况,员工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可能获得赔偿。因此,雇主在进行工资扣减时应慎重,并确保符合法律要求,以避免违法行为和可能的法律后果。同时,员工也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语
合理维权,保障合法权益。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雇主随意扣减员工工资是不合法的行为。员工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要求雇主限期支付工资报酬,并获得经济补偿。在扣减工资时,雇主必须遵守法律规定,提前通知员工并合理确定扣减数额。员工应了解自身权益,及时采取合法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权不仅是保护个人利益,也是维护劳动关系和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十四条【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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