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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怎样能办到房产证?

来源:抵帆知识网

法律分析:并不是所有的拆迁安置房都能办理房产证,只有拥有完整产权才可以办理房产证,如果不是全产权则办不了房产证。

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一般是出于以下两种原因:

1、不是完整的房屋产权,本身就没有资格办理;

2、可以办理房产证,只是开发商还没来得及办理,这种情况下不用慌张,保存好拆迁协议书日后可以补办。

那么,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办理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呢

1、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见证);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3、相关证明材料;

4、被拆迁人身份证;

5、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6、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查档证明(收原件);

2、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

3、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这里需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4、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复印件及开发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

5、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原件;

另外以下两点必须要了解:

1、如遇被拆迁人去世的情况,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前应先办理被拆迁房屋权属的继承手续;

2、如果被拆迁人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只有出具部门给出的证明才可以办理房产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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