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不动产登记需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权属来源证明、登记原因证明、权属证书、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相关材料,以及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等。
法律分析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法律、行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拓展延伸
拆迁安置房产权证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拆迁安置房产权证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主要包括以下步骤:首先,申请人需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拆迁安置协议等。其次,前往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缴纳相关费用。然后,等待部门审核并办理产权证手续。最后,领取拆迁安置房产权证。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如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遵守办理时间等。此外,还需注意保留好办理过程中的相关证明和收据,以备日后需要。办理拆迁安置房产权证是一项重要的法律事务,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流程办理,并咨询专业人士或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
结语
申请人应真实提交所需材料,如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登记原因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界址、面积等资料,并提供利害关系说明及其他规定材料。办理拆迁安置房产权证需遵守一系列步骤:准备相关材料,前往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缴费,等待审核办理手续,最后领取产权证。办理过程中需遵守规定,确保材料真实完整,遵守时间。保留相关证明和收据备查。办理拆迁安置房产权证是重要法律事务,应按规定办理并咨询专业人士或律师获得准确指导。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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