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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恋爱为目的骗取钱财算诈骗吗?

来源:抵帆知识网

法律分析: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双方是以恋人关系同居半年,后女方提出分手,不构成诈骗。

女方是向男方借款购买电脑,后女方不还钱,这属于经济纠纷。

综上所述,女方的行为不构成诈骗,机关是不予受理的,需要男方自行到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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