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海域使用规划编制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10年 月 (盖章)
(盖章)
日
目 录
温 馨 提 示 ....................................................................................................................................... 3 前 附 表 ............................................................................................................................................. 3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 5 第二部分 项目说明及规划要求 ....................................................................................................... 6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 8 A 说明 .............................................................................................................................................. 8 B 招标文件说明 .............................................................................................................................. 9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 10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3 E 开标和评标 ................................................................................................................................ 14 F 定标 ............................................................................................................................................. 18 G 授予合同 .................................................................................................................................... 19 H 中标服务费 ................................................................................................................................ 19 I 无效投标与废标 .......................................................................................................................... 19 J 解释权 ......................................................................................................................................... 20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 ......................................................................................................................... 21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24 附件一 ................................................................................................................................................ 24 附件二 ................................................................................................................................................ 25 附件三 ................................................................................................................................................ 26 附件四 ................................................................................................................................................ 27 附件五 ................................................................................................................................................ 28 附件六 ................................................................................................................................................ 29 附件七 ................................................................................................................................................ 29 附件八 ........................................................................................................................................ 30 附件九 ................................................................................................................................................ 31 附件十 ............................................................................................................................................... 32 附件十一 ........................................................................................................................................... 32 附件 ...................................................................................................................................................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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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 馨 提 示
各投标单位: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 市采购项目的支持和积极参与。
为保证本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减少招投标过程中,由于标书制作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贵单位所投标书为无效标书或废标现象的发生,请贵单位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每一条款,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每一项证件(特别注明原件或复印件的要求),并严格审查证件的有效期、年检、经营期限、证件的签署的有效性等,漏缺一项证件或一项证件不合格将造成资格审查通不过,所投标书为无效标书;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其它业绩证明材料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受任何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证明材料。
2、请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规定的重大偏差所包括的内容,投标文件有其中所列内容之一、经评委认定属实的,将作无效投标或废标处理。
3、为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到达开标现场,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4、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注意工作日与日历日的区别)、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作出响应或正偏离以上商务条款的承诺,不响应或负偏离的将导致废标。
5、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公司提交,以避免因误解造成废标。
6、对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投标单位,将根据《采购法》等法规处以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并处以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市采购活动的处罚。请各投标单位严格自律,诚信参与投标。 7、对招标文件有疑义或其它问题请及时与 联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8、我公司郑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开展招标代理工作,真诚欢迎投标单位对我们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前 附 表
序号 须 知 内 容 3
项目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 海域使用规划设计 招标人: 海洋与渔业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项目地点:市辖区毗邻海域 最终提交成果时间: 2010年 月 日提交最终成果 招标范围:对 近海海域使用进行规划设计 项目概况: 市辖区海岸线长909.12公里,以功能区划分为主要依托,进行海域使用规划。 2 招标代理单位: 联系人及方式: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为国家海洋局认定的《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单位推荐名录》中的单位。 4 标段划分:按一个包进行招标。 承包方式:不允许分包、转包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资金到位率:10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30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特快费人民币50元整) 7 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 地点: 8 9 投标文件递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0年 月 日9:00时 投标文件递送地点及开标地点: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5 6 10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两万元(银行汇票、 转帐支票、现金等形式提交,电汇无效。) 1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七份,并提供电子文档光盘一份 12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详见招标文件“评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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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经市采购管理办公室的批准, 接受 的委托,就 市海域使用规划编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本项目招标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一、项目编号: 二、招标内容、范围:
1、编制《市海域使用规划》(详见第二部分 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 2、规划范围: 市管辖海域。
3、规划成果包括:海域使用规划文本、编制说明、相关专题研究报告、规划图(全市总规划图(1:15万)、重点海湾规划图及各县市区规划分图(1:5万))、规划图集、计算机数据资料等。其中,规划文本初定为《市海域使用规划》,专题研究报告初定为《 市海域使用规划研究报告》;规划图集为彩图,包括现状图、分析图、示意图、效果图及规划成果图。
印刷技术规格及数量具体如下:
文本和报告印刷纸张为A4,数量各100套; 规划图总图20套,
重点海湾及各县市区规划图各2套, 规划图集印刷纸张为A3,数量100套。
三、提交成果时间:2010年 月 日前提交规划征求意见稿,2010年 月 日前提交规划评审稿,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评审,针对评审提出的问题,2010年 月 日提交最终规划成果报批稿。 四、后续服务期:一年
五、付款方式:提交最终规划成果付至合同总额的95%,留合同总价的5%为后续服务保证金, 后续服务期满无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为国家海洋局认定的《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单位推荐名录》中的单位。 七、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可到 报名。标书30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快递费)。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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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投标人考察现场时间、地点:招标人不统一安排考察现场;投标人可自行与招标人联系,考察现场。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年 月 日9: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相关说明: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投标总价即为完成项目的价格。投标总报价应一次性报定,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期间所需的勘察费用(前期勘察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提供的数据须经相关部门审查认可)、规划编制费、规划编制的前期调研费、人工、材料、机械、车船、差旅、保险、规划成果印刷费、利润、税金、通讯、配合、服务、办公设备、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第二部分 项目说明及规划要求
一、项目说明 1、地理位置
市地处山东半岛东部,依山傍海,气候宜人,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是我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是环渤海经济圈内以及东亚地区国际性港城、商城、旅游城。市辖区海岸线长909.12公里,北部为渤海海域,东北及南部为黄海海域。 2、自然条件
市属于暖温带性季风气候,与同纬度内陆地区相比具有雨水适中,空气湿润,气候温和的特点,可谓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年平均降水量为760毫米,年平均气温11.2-11.6℃,年平均相对湿度68%,年平均日照时数2698.4小时,太阳辐射总量年平均值5224.4兆焦耳/平方米,年平均风速内陆地区3~4米/秒,沿海地区4~6米/秒,平均无霜期200天。
沿海表层水温变化较外海明显且幅较大,年平均水温11~14℃之间。海水表层盐度年平均28~31‟左右。潮汐为正规半日潮。 二、项目概况
2008年8月《 市海洋功能区划》经山东省批复,2009年1月 市公布实施,该区划是 市海域使用管理的重要依据。海洋功能区划是按国家技术导则编制,是从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角度在空间上揭示海域性质,以海洋功能区为最小的功能单元,确定具体海域在区划期限内的最佳功能,反映该区域适宜开发什么类型,但对于整个海域的开发重点和发展时序,具体功能区内的空间布局,具体海域的开发时间、开发方式、开发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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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开发环境管理等,这些都是海洋功能区划所不能解决的。因此,只靠海洋功能区划,不足以实现对海域使用进行综合地、全面地、科学地管理。
为了达到市海域开发利用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目的,强化宏观管理,合理地控制海域开发利用活动,实现海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保证海上交通安全,根据省的批复精神和市的要求,结合近年来市海域使用的实际情况,经请示市同意,决定启动《市海域使用规划》编制工作。
本规划以《市海洋功能区划》为基础,综合分析各涉海部门的相关规划,以海洋功能区为规划单元,明确规划期内海域使用目标,划出全市海域使用的重点区域,对单一海洋功能区的开发时序、空间布局、开发规模作出实操性安排,提出海洋使用各项基础设施配置设想,提出保障海域使用管理具体措施。 三、项目目的及规划目标
1、市海域开发利用与市经济发展相协调,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使市海域开发利用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2、生态恶化得到遏制,海洋环境质量符合海洋功能区管理要求;
3、将海洋资源开发强度控制在资源承载力范围内,海洋经济与生态建设协调发展; 4、重要的特殊海洋生态系统得到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不会降低,海域面积基本保持稳定;
5、协调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实现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四、项目所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10月27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2004年4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0年10月31日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12月1日)
6、《国家“十一五”海洋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8年9月22日) 7、《关于加强区域建设用海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海发[2006]14号) 8、《市海洋功能区划》(2009年1月6日) 9、《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集中集约用海规划纲要》
10、《、市关于打造蓝色经济区的指导意见》 11、《市蓝色经济区建设发展总体规划框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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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技术要求
1、按照“深度开发海洋、高效利用海岸、科学开发海岛、统筹发展海陆”的原则要求,引用发达国家和地区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技术和经验,针对市海域开发利用的特点,以《市海洋功能区划》为基础,综合分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研究、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及各涉海部门的相关规划,以海洋功能区为规划单元,明确规划期内海域使用目标,划出全市海域使用的重点区域,对单一海洋功能区的开发时序、空间布局、开发规模作出实操性安排,提出海洋使用各项基础设施配置设想,提出保障海域使用管理具体措施。
2、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合理布局,统筹海陆,坚持高标准、高起点编制《市海域使用规划》。要与山东省正在修编的《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和正在编制的《山东省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相衔接,提高市用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实现市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
3、要对重点海域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特别是海岸线的基本功能定位与保护、四十里湾等重点海湾的利用与保护等进行详细规划。
4、符合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区域建设用海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海发[2006]14号)和山东省集中集约用海规划的要求。
5、提交成果
中标单位在完成最终成果后,并应提交计算机数据文件成果。计算机数据文件为Arcgis软件数据格式。
6、开放性、兼容性
提交的成果数据的数据结构符合《市海洋功能区划》的要求,并与之兼容,满足构建海域使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需要。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联系招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相关材料,开标时进入评标现场进行5-10分钟的现场讲解,讲解范围:投标人的综合概况及公司实力、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针对本次海域规划制作的的思路(包括对市海域现状了解的深度、广度以及对市海域存在问题的分析、类似项目承担经验等)(不限于此范围)。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说明
1.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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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市海域使用规划编制招标。 2. 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市海洋与渔业局
2.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合格法人。 2.4中标人-系指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评选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得分最高、能地履行合同的投标人。
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技术支持、维修、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的义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
3.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4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其它资格要求。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其它
4.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2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均无向投标人解释其中标/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4.3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须留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存档,其余退还。
4.4 无论中标与否,已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负保密责任。
B 招标文件说明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有下述部分组成: 5.1.1投标邀请书
5.1.2采购项目说明及技术规格要求 5.1.3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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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合同格式 5.1.5投标文件格式
5.2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
5.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标前预备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日期6日前按招标书载明的通讯方式以传真形式(并同时发电子邮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均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为准。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
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其投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7.3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8. 要求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9.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9.2 除在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0.1.1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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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的内容;
10.1.3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0.1.4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10.1.4.1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投标报价、提交成果时间承诺; (5)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10.1.4.2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实施方案、主要方法; (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3)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4)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表; (5)质量保证措施; (6)安全保证措施; (7)其他内容。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目录”,以方便阅读。 11. 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人应参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
11.2所有价格折扣、优惠条件必须折算到总价内,否则评标时不予承认。
11.3投标人必须按本标书的顺序对各章的每一项给予明确应答,必须清楚地表明是否满足本标书中各章每一项的要求。
12. 投标报价
12.1投标人应在投标函中明确投标总价。
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13. 投标货币
13.1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填报。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见附件十一 15.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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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6.2 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提交到招标代理公司账户,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6.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6.4应以银行汇票、市五区转帐支票、现金等形式提交(电汇无效); 16.5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6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31.2款的规定予以无息退还; 16.7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转为履约保证金。 16.8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6.8.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自行撤回投标; 16.8.2中标人未按本须知第33条规定签订合同; 16.8.3投标人出现本须知第36条规定的行为。 17. 投标有效期
17.1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日。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七份副本,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并提供电子文档光盘一份。
18.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需打印成册,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18.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则必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18.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8.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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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单独或一起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19.2密封袋上注明“于2010年 月 日9:00时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9.3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19.1-19.3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书注明的地址送至开标地点。未密封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0.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根据21条规定,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的开标地点。
20.2 出现第7.2款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0.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0.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0.3.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军官证,其它证件无效)原件。 20.4.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单独封装,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供评标委员会审验,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将失去投标资格。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递交
21.1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19.1-19.2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文件注明的地址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1.2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消,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消的通知应按第18和19条规定进行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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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消投标”字样。
22.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2.4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消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按16.8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E 开标和评标
23. 开标
23.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或招标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如在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招标人有权依法重新招标的权力。
23.2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招标人代表、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投标人代表(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3.3检查密封情况:开标时,由公证员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投标人代表在投标密封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23.4 唱标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读。
23.4.1宣读方式: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密封完好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唱标员宣读,要求唱标员必须按“投标函”如实宣读。
23.4.2宣读内容:
① 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提交成果时间、项目负责人;
记录员将唱标内容分项记录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3.5 投标人必须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如授权代表缺席开标仪式,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24. 评标委员会
24.1 招标人将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
24.2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方面的专家及用户代表等五人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24.3评标期间,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应在指定地点等候),以便澄清、质(答)疑。 25.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同时,在评标时恪守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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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评审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标。 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保密性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中标候选人。
26. 评标方法
26.1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6.1.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的签署。如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6.1.2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投标人无资格和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6.1.3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差。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差或保留。重大偏差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和内容或了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规定,而纠正这些偏差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6.1.4重大偏差包括以下内容: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完整;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未加盖公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4)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为废标处理;
(5)未按规定报价,投标文件中未报出综合单价,或有多个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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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载明的提交成果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且不能被用户接受; (7)投标文件中的质量标准等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
(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未持身份证(其它证件无效)参加开标会议; (11)投标报价超出项目预算,且招标人无法接受; (1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或废标处理。
26.1.5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改其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即细微偏差。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6.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6.2.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投标人有义务进行答疑和澄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全权代表、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但澄清或说明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2.2投标人对澄清的答复以书面材料为准,并须由投标人全权代表签章,投标人澄清和答复的内容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3 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指标包括:投标报价、提交成果期、质量、实施方案、企业业绩、投标文件评价等。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单位。投标单位的得分为评价和统一评价得分相加得出。统一评价为所有评委发表意见后,举手或书面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统一评价结果;评价得分为去掉1-2个(七个评委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九个及以上去掉二个最高二个最低)最低、最高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面保留两位数字,四舍五入。)。
评分细则:
序号 1 内容 投标报价 标准 分数 备注 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16
准值,其价格分为30分 以评标基准值为基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值/投标报价)×30 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合理性、科学性及可行性 2 项目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32分 规划大纲编制的基本结构和框架 规划大纲章节布局合理,内容全面 3 实施组织计划步骤及安排 公司综合实力(公司拥有的人4 力资源、设备、场地、获奖、财务状况等) 投标人现场讲标情况(投标人的综合概况及公司实力、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针对本次5 海域规划制作的的思路、对市海域现状了解得深度、广度以及对市海域存在问题的分析、类似项目承担经验等) 需提供项目经理及所配备技术人员的执业证或职称证原6 针对本规划设计拟配备的人员 5分 件,由评委根据项目经理担任类似项目经验、配备人员结构及配备人员的证书等情况在1-5分之间打分。 7 8 8 9 针对本规划设计拟投入的设备 2007至今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其他优惠措施和条款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3分 7分 2分 2分 由评委在1-3分之间打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份数、金额等,由评委在0-7分之间打分(未提供的得0分) 由评委在0-2分之间打分 由评委在1-2分之间打分 10分 由评委在2-10分之间打分 5分 由评委在2-5分之间打分 4分 10分 12分 由评委在2-12分之间打分 由评委在2-10分之间打分 由评委在2-10分之间打分 10分 由评委在2-4分之间打分 注: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项目经理及所配备技术人员的执业证或职称证原件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作为评委打分依据。
27.特殊情况下的评标方法
如出现投标人达不到法定要求的数量、全部落标、串通投标及投标人互相诋毁,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标或投标人报价均超出项目预算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经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改用其它方式进行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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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评标纪律
28.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8.2所有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28.3评标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投标人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
28.4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28.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用户及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28.6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私下接触。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以外。
28.7评标过程中,当发表结论性意见时,先听取专家评委意见,采购人评委随后发表意见。
28.8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投标人或其他单位提供。
28.9招标代理机构与委托方应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项目资金预算、拟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名单、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评标过程予以保密。
28.10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28.1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8.12评标工作开始前,由工作人员负责收缴并保管评委、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
F 定标
29. 中标标准
29.1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以次类推。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报价得分和其他统一打分项及各个打分项汇总计算,每个打分项由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计算,小数点后面保留两位数字,四舍五入。 29.2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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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授予合同
30. 最终审查
30.1 招标人将审查中标候选人的财务、能力及信誉,确定其是否能地履行合同。 30.2接受最终审查的中标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招标人的询问和考察,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
30.3最终审查的方式:
30.3.1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询问; 30.3.2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
30.4 如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法履行合同,招标人将在其他中标候选人中作类似的审查,以最终确定中标人。
31. 中标通知
31.1 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
31.2 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通知未中标结果,并在公布中标结果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1.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2.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32.1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内容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33. 签订合同
33.1 中标人须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正式合同,签订正式合同的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33.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附件。 33.3如中标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H 招标代理服务费
34.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项目不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I 无效投标与废标
35.投标人有第26.1.4(1)—(14)条规定情况之一,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6.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不仅被视为废标,而且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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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监督部门根据情节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
36.1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36.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自行撤回投标;
36.3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 36.4投标人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 36.5投标人串通投标;
36.6投标人向招标人、用户、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 36.7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6.8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36.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J 解释权
37.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招标人,解释以招标人的书面解释为准。
38.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应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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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
市采购 中标经济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监证方:市采购管理办公室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在预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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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确定 (乙方)为中标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在招标时的书面承诺 (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6)附件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3、招标内容及编制要求: 4、甲方和乙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2)甲方负责组织审查工作,并及时出具审查书面意见和整理会议纪要。在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或数据有异议时,甲方应及时予以回复和核实。
(3)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和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成果,并参加甲方的方案讨论与论证,负责规划方案的介绍。
(4)若乙方将本合同内容转包他人,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造成编制延误的,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顺延。 5.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 元,(大写) (人民币)。该价格为包括完成该项服务工作期间所需的规划编制费、规划编制的前期调研费、人工、材料、机械、车船、差旅、保险、利润、税金、通讯、配合、服务、办公设备、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等各项应有费用。 6.付款方式 :
7.专项规划编制、修编、提供最终成果时间: 8.后续服务:
9. 监证方保证按合同支付应付款项。 10.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和监证方盖章后生效。 11.违约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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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该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规划设计初稿,每迟交一天,按成交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除迟交以外,乙方若出现其它违约行为,每天应按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卖方应予以赔偿。 (3)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买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12.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13.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合同的解除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并报采购监管部门审查备案。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②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③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2)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14.争议的解决方式
(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疑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应诉讼于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
(3)除有争议或正在裁决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1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经监证方认可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监证方备案。
16.监证方对整个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如果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变化,需报监证方审批、备案。
17.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份,市采购管理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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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一份。
甲 方: 乙 方: 名 称:(盖章) 名 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全权代表 (签字): 全权代表 (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监证方:市采购管理办公室(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投标函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采购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并进行投标。为此:
1、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 份)。 2、投标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3、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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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同意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料。
5、投标人保证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参与投标活动,并为自身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投标人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赔偿责任。
6、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
7、投标人已经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8、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在投标有效内),如果我们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9、投标人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0、其他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事项)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二
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与投标函相同) 投标报价 小写:¥ 元 大写:人民币 专项规划编制/修编时间 注:表中位置不够可以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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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单位全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技术及商务偏离表
技术规范偏离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招标文件编制 规范、要求 投标文件 对应规范 备注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商务偏离表 招标文件 条款号
投标文件 条款内容 条款号 - 26 -
条款内容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1、即使投标人在编制规范、要求的描述中进行了描述或无偏离,也要提报该表。如无偏离,应注明“无”;
2、如投标人在偏离表中无注明,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或差异,以招标文件为准; 3、商务偏离中专项规划编制及修编时间、付款方式条款的负偏离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职务:________ 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若为新版身份证,必须提供正面、背面双面身份证复印件 - 27 -
附件五
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
:
(投标单位全称)法人代表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法人代表签章: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日 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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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申请人全称 主要业务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 务 邮政编码 传 真 现 有 职 工 人 数 投标申请人地址 电 话 成 立 日 期 设计单位组织机构简介: 投标申请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申请人需随此表附上营业执照等文件的复印件。
附件七
正在进行规划的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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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业主) 工程名称 规划规模 主要规划人员情况 投入高/中级职称技术人员(人) 工作周期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投标申请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如有多个正在进行设计项目,可按此表格扩展。
附件八
拟投入本项目规划员汇总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序号 姓 名 年龄 性别 学 历 专业 职称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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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九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规划人简历表
姓 名 毕业院校及专业 从事本专业时间 执 业 注 册 性 别 出生日期 毕业时间 为申请人服务时间 职 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主 要 经 历 时 间 参加过的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及规模 该项目中任职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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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
2007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清单
投标单位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1 2 中标金额 签约(发出)时间 注:该清单应一式两份,一份贴在资料袋表面,一份放在资料袋内。
附件十一
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影印件或复印件无效);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军官证,其它证件无效)原件(影印件或复印件无效);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在中标公示的期间,中标候选单位必须向招标人提交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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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市海域使用规划修编实施方案》
市海域使用规划修编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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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任务来源„„„„„„„„„„„„„„„„41 二、组织领导„„„„„„„„„„„„„„„„41 三、修编工作的必要性„„„„„„„„„„„„41 四、修编范围和目标„„„„„„„„„„„„„43 五、规划工作原则„„„„„„„„„„„„„„44 六、规划工作内容与要求„„„„„„„„„„„46 七、专题研究„„„„„„„„„„„„„„„„47 八、规划内容„„„„„„„„„„„„„„„„48 九、规划成果„„„„„„„„„„„„„„„„49 十、主要技术参数„„„„„„„„„„„„„„50 十一、评审与审批„„„„„„„„„„„„„„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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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务来源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规划海域资源保护与利用,严格管理填海、围海项目,根据《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海洋功能区划以及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海洋环境保护和海上交通安全的要求,编制海域使用规划。”、《山东省关于市海洋功能区划的批复》(鲁政字[2008]175号)“你市要根据《区划》确定的目标,编制海域使用规划和重点海域使用调整计划。”和《市关于公布市海洋功能区划的通知》(烟政发[2009]7号)“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区划》为依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海域使用规划和重点海域使用调整计划,加强对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的统筹规划。”的要求,经请示市同意,对2000年实施的《市海域使用规划》进行修编。
二、组织领导
规划修编工作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会同、环保局、规划局、国土局、港航局、盐务局、海事局等部门和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具体修编任务由技术单位承担。
三、修编工作的必要性
市的海域管理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1997年国家海洋局和财政部就把市列为全国第一批四个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之一,全面进行海域使用管理阶段。
早在1996年初,我市就成立了由海洋、规划、港监、环保、交通等涉海部门领导参加的海域使用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由各涉海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规划编制办公室。全面启动了市海域使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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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的编制工作,1998年形成了《市海域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后,于1999年底通过了专家评审和省厅的审查。2000年9月,市批准实施了《市海域使用规划》。在当时全国范围内,只有我市把海域使用规划作为海域使用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
在我市海域使用管理的起步阶段,《市海域使用规划》对协调和解决有关涉海部门和行业在海域使用中的矛盾,扭转海域开发无序、无度、无偿的局面,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但随着海域使用管理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以及我市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市海域使用规划》已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用海需求。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国家对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域使用规划的作用越来越重视,明确了区划和规划的法律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海域使用必须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海洋功能区划以及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海洋环境保护和海上交通安全的要求,编制海域使用规划。
随着我市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涉海项目越来越多,用海矛盾协调难度越来越大。虽然《市海洋功能区划》确定了全市海域开发利用的主导方向,解决了海域适合干什么的问题,但区划代替不了规划,决定不了海域开发的速度和规模,解决不了怎么干的问题。
为了强化我市海域使用的宏观管理,合理海域开发利用活动,实现海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必要以《市海洋功能区划》为基础,尽快组织修编《市海域使用规划》,重新制定全市海域布局规划、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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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与减灾防灾计划、海域使用规划实施意见。对海域开发利用和治理保护在时间和空间上做出统筹规划,对海域使用实施总量控制,严格控制用海速度和规模。近年来,市非常重视海域使用管理工作,出台了多项涉海规划和海域配套管理制度。先后编制完成了《市海洋功能区划》、《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市旅游规划》、《市港总体规划》、《市海岸带规划》、《市北部沿海经济产业带总体规划纲要》和《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这将为修编《市海域使用规划》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保障。
四、修编范围和目标
海域资源是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海域使用规划,是深化海洋功能区划制度的重要举措,对保护近岸海域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1、规划范围包括我市管辖的海岸线、海域、无居民海岛和河口海域,重点是市辖区毗邻海域。
2、修编海域使用规划的目标是要积极探索出一条符合实际情况的海域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新路子,逐步建立以保护海域资源为前提,以严格控制填海项目为重点的审批制度,不断提高海域资源对地方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海域使用管理水平。通过调查研究与规划,制定全市海域布局规划、海洋环境保护与减灾防灾计划、海域使用规划实施意见等,建立以海洋功能管制为核心的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海域管理的科学性,既保证当前海洋经济发展的合理用海需求,又最大限度地保护海域生态环境,减少海域资源的浪费与损害,提高海域资源的利用价值,为我市海域资源的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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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利用提供保障。项目预期总目标:优化海域空间布局,解决毗邻海域内港口航运业、滨海旅游业与渔业在海域使用上的矛盾,形成良好的海洋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逐步建立有利、有序的海域使用新秩序。最终形成海域资源合理开发、各涉海行业用海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海域使用新局面。
五、规划工作原则
1、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并与有关规划相衔接的原则
严格按照全国、山东省和市海洋功能区划修编海域使用规划,防止海洋功能区划确定海域功能的随意调整。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可对现行海洋功能区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作为编制规划的重要基础。同时,海域使用规划要与市沿海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港口规划、防洪规划和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等相衔接,
2、开发与保护并重原则
严格遵循自然规律,根据海域资源的综合价值、再生能力和海洋环境的承载能力等自然属性,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现状、海域利用现状和用海需求等社会属性,确定岸段的基本功能,使之既能满足海洋经济建设需要,又能对重要的原始海洋区域、海洋珍稀濒危物种及其生境、典型海洋生态系统、重要潮汐和生态通道、有代表性的海洋自然景观和具有重要科研价值的海洋自然历史遗迹等实施有效保护。
3、因地制宜和最佳利用原则
充分认识海域的多宜性、海洋开发方式的多样性,以及区域间发展的不平衡性,根据海域的自然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地理区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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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利用现状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并考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选划不同基本功能的岸段,实现海域资源的最优开发利用,以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4、统一和协调原则
统筹协调当前和长远,局部和全局利益关系,不能只顾单位、部门和行业的利益,忽视地区、国家和公共利益。同时还要综合考虑渔业、交通、旅游等行业规划的海域利用需求,做好与沿海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防洪规划的相互衔接,以减少管理中的分歧和交叉。
5、科学性和前瞻性原则
规划编制要建立在翔实的基础资料、细致的调查研究和科学的分析评价之上。充分考虑未来科学技术水平、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和各行业用海的需求方向,体现对海域保护与利用的前瞻意识,对不合理的开发利用行为要预防在先,对海洋经济建设用海的迫切需求要保障在前。
6、可持续利用原则
充分认识海域资源在海洋经济发展、、和未来建设中的重要性,严格树立科学发展观,充分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筹兼顾的原则,力求规划的科学合理,既满足现实发展的需求,又能为未来的发展留有一定空间。
六、规划工作内容与要求
(一)工作内容 1、基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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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历史上开展过的系统性海洋调查。包括20世纪80年代的海岸带调查、90年代海岛调查;最新的海洋功能区划、海域勘界、正在进行的“908”专项;各级地方管理部门组织的专项调查或制定的相关规划等。
收集和整理的主要数据资料包括:社会经济资料、围填海历史与现状、水文气象、地形地貌、底质、环境化学、海洋生物、生态、岸滩动态变化与地质灾害等相关资料。
2、补充调查
由于海域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变迁,部分历史调查资料不能反映海域的现实状况,资料不能完全满足规划修编的需要,因此必须开展必要的补充调查,以摸清岸段的自然状况及利用现状、用海需求等,确保对海域自然和社会属性描述的真实性。
补充调查要根据规划关注的重点和资料掌握的详尽程度,确定调查范围及调查项目。另外,补充调查还应关注现在与未来经济发展的热点地区。
3、资料整合
在全面收集的历史资料基础上,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整合、数字化处理,形成基础资料库,为规划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支撑。
七、专题研究
1、海域自然条件评价
通过对海域自然资源、环境和重要生态系统等自然因素的分析,归纳海域的主要自然特征,概括评价各岸段的自然环境条件,判别各岸段适宜的开发利用方向,评估各岸段的自然与生态保护价值,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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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岸段划分和保护措施的确定提供科学依据。
2、海域利用现状及海洋功能区划实施评价
进行海域利用现状调查,对各岸段的开发利用强度,各用海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开发利用对海洋环境、资源、周边用海者的影响,及其与功能区划的一致性、兼容性和排他性等进行分析评价,发现海域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其原因,为制订规划提供现状依据。
3、建设用海和重点项目用海需求分析
摸清区域海域开发用海和重大项目(省级以上管理审批的用海项目)用海需求,结合沿海地区宏观社会经济背景分析、有关产业分析、海域资源环境适宜性分析、海域开发预期效益分析和区域协调性分析,评价建设用海和重点项目用海需求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重点海湾规划研究
依据海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对市区海湾特别是四十里湾海域资源的开发与保护进行规划研究。集约利用海域空间资源,促进海域资源的最优化使用,防止海洋污染和生态破坏,从保护环境中求发展,实现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八、规划内容
根据海域自然条件的调查评价,海域利用现状及专题研究,考虑建设用海和重点项目用海需求分析,从保护海域资源和可持续开发利用的原则出发,确定海域基本功能,制定生态保护措施。
1、海域规划
按照海域使用规划修编的基本原则,根据海域的自然属性、海洋功能区划、海域开发利用现状和重点用海需求情况,确定与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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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一致或相似、能体现海域资源最优化利用的海域开发利用组合。开展集中集约用海,选划围填海区或区域建设用海区,提出生态保护用海的规模与布局。进行功能岸段划分,明确各岸段的位置、长度、基本用途等内容。海域可划分为禁止开发、开发、重点开发和优化开发四种主要类型。岸线可划分为建设岸段、港口岸段、渔业岸段、旅游岸段、保护岸段等几种形式。
2、海域管理措施
从控制项目用海对海域自然属性的改变程度,根据海域和岸段的自然条件、开发现状与趋势、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海域保护价值等的差异,参照海域保护目标与措施的原则要求,制定具体海域和岸段的保护措施,明确保护要求、开发规模和强度的要求。提出重点海域使用调整计划,主要海域使用规划区的海域使用方向、用海方式上的要求等。
九、规划成果
1、规划文本
编制《市海域使用规划》,以条文的形式阐明海域使用规划的编制背景及思路,海域利用战略及规划目标,海域具体规划,海域保护措施和目标指标,以及规划实施措施等内容。
2、规划说明
编制《市海域使用规划编制说明》,主要包括下述内容: (1)规划的主要任务与指导思想,重点说明规划的工作思路及重点和特点;
(2)规划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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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划的编制过程及各部门、地方的协调情况; (4)规划方案的可行性和效益等。 3、规划图件
编制《市海域使用规划图集》,全市总规划图(1:15万),重点海湾规划图及各县市区规划分图(1:5万)。
4、规划研究报告
编制《市海域使用规划研究报告》,说明规划编制的目标和原则,详细介绍海域自然条件评价、海域利用现状及海洋功能区划实施评价、建设用海和重点项目用海需求分析的方法和结果,海域保护利用措施制定的方法和具体措施内容等。
5、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利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构建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集基础信息、专题信息和规划信息的管理与应用为一体,直接为规划成果的管理、调阅、查询、成果图件输出以及规划方案的调整与优化等服务。
十、主要技术参数
1、工作范围
本项目工作范围为市海洋功能区划的区划范围。 2、比例尺
全市海域采用1:5万比例尺,重点地区采用1:2.5万比例尺,自由分幅。
3、坐标系
采用WGS84坐标系。
十一、评审与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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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编制完成后,由市海域使用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评审和验收,报市按有关规定程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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