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舞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获得全面开展,学生于每学期末在各班开展一次三好学生评比。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党。 2、自觉恪守《小学生守那么》和《小学生日常行为标准》,在同学中起榜样带头作用。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心为集体效劳。
4、努力完成学校、老师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品德等第为优秀者。
(二)学习好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2、上课专心听讲,积极考虑,积极发言。 3、认真按时完成各科作业,作业质量好。 4、各科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三)身体好
1、认真做好两操,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2、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包括文娱、体育活动)
3、具有良好的卫生适应。
4、体育课能尽力实践和完成老师的教学要求,体育成绩75分以上。
二、评选要求
1、对照评选标准,既不苛求,又不盲目追求数量,实事求是,实在保证评选质量。
2、既要表彰先进的学生,又要留意把在原有根底上进步明显、表现突出者评为“三好学生”。
3、“三好学生”的评选数量占班级学生总数的百分之十五左右。 五、评选方法
1、每学期末评选一次。
2、各班应将评选过程看作是学生自我教育和互相学习的过程,充分发扬民主,实行以班级为单位,学生、老师相结合的评选方法。
3、班主任填写“三好学生”评定表,由年级组评定并送教诲处审定。
六、奖励
1、凡获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者。一律颁发奖状或荣誉证书。 2、暑假学生夏令营活动,优先吸收获得以上荣誉称号的学生。 3、被推荐为县级及其以上三好学生的人选,必须是校级三好学生。
4、学生所获荣誉称号记入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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