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环审〔2010〕33号
关于110kV留隍变电站#2主变扩建工程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审批意见
广东电网公司梅州供电局:
你公司报来110kV留隍变电站#2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验收调查表等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验收意见:
一、110kV留隍变电站位于丰顺县留隍镇。本次扩建项目工程内容包括: 增加主变压器1台,容量为40MVA,并完善相关电器设备;增加10kV出线12回。项目性质为扩建工程。工程实际总投资120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3万元,占总投资的1.35%。
二、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编制的《110kV留隍变电站#2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表明:
(一)本工程项目采取了绿化、疏水、等生态保护措施,工程建设未对当地生态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工程施工临时用地已绿化,工程周围的植被恢复良好。
(二)该变电站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符合《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中居民区工频电场强度4kV/m、磁感应强度0.1mT的限值要求。项目周围敏感点无线电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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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均符合《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规定的相应电压等级的无线电干扰限值(46dB(μV/m))要求。
(三)变电站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灌溉。
100%的被调查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态(五)
度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三、该工程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提出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同意通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做好工程电磁、声环境的日常监测工作;尽快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HW08类危险废物(废变压器油和废抹油布等)处理协议;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二〇一〇年二月四日
抄送: 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丰顺县建设和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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