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氨酸氨基肽酶测定试剂盒(L-亮氨酸-p-硝基苯胺底物法)
适用范围: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的亮氨酸氨肽酶的活性。 1.1规格
试剂1:1×15mL,试剂2:1×5mL 试剂1:1×45mL,试剂2:1×15mL 试剂1:3×40mL,试剂2:1×40mL 试剂1:1×60mL,试剂2:1×20mL 试剂1:3×60mL,试剂2:1×60mL 试剂1:9×60mL,试剂2:3×60mL 试剂1:3×80mL,试剂2:1×80mL 试剂1:6×80mL,试剂2:2×80mL 试剂1:1×0mL,试剂2:1×180mL 试剂1:2×52mL,试剂2:2×17mL(2×200tests) 试剂1:24×4.5mL,试剂2:12×3.2mL(400tests) 1.2组成
试剂1 试剂2 2.1 外观
2.1.1试剂1:无色液体,无浑浊,无不溶物。 2.1.2试剂2:无色至淡黄色液体。
成分和浓度 Tris缓冲液 100 mmol/L,pH7.0 L-亮氨酰对硝基苯胺 15 mmol/L
2.1.3包装外观应整洁,标签字迹清晰,不易脱落。 2.2 净含量
液体试剂的净含量不低于标示体积。 2.3 试剂空白 2.3.1试剂空白吸光度
试剂空白吸光度≤0.3 。 2.3.2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
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ΔA/分)≤0.002。 2.4 分析灵敏度
样本浓度为50 U/L时,ΔA/分≥0.010。 2.5 线性区间
在[14,300]U/L范围内,线性相关系数r≥0.990,测试浓度在[14,50]U/L时,绝对偏差不超过±5U/L,测试浓度在(50,300]U/L时,相对偏差不超过±10%。 2.6 精密度 2.6.1 批內精密度
用高、中、低3个浓度的样本测试试剂盒,各重复测试10次,其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6%。 2.6.2批间差
用样本分别测试3个不同批次的试剂盒,每个批次测试3次,其相对极差(R)应不大于10%。 2.7 准确度
回收率在85%-115%范围内。 2.8 稳定性
原包装试剂盒在2℃~8℃避光保存下有效期为12个月,有效期满后3个月内测试,应满足2.3、2.4、2.5、2.6.1和2.7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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