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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框剪结构施工空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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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总 面 积: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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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为了完成 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具体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结构: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承包范围:除电梯、消防工程以外依据河南智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包括土建、水电暖安装)内的所有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土建部分:要求户内为毛墙(顶棚批白水泥)毛地面,室内共用部分按照图纸要求做到位。平方米包干价不含外墙保温、塑钢窗。但基坑降水费用含在本工程单价以内。

安装部分要求二层以下每间都需电源电表进户,二层以上要求电源电表、水源水表入户,室内强电、弱电、电视、电话穿线管敷到位,上下水洁具不装。

三、合同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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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最标准:合格以上。以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准,过程质量验收按照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五、合同价款及结算办法

5.1依据国家、地方现行规定的结算办法进行结算。

5.2本工程采用合同价格固定的结算方式,实行平方米造价包干制,按照1030元/㎡一次包清。总价按照实际建筑面积乘以单平方米造价计算。

5.3本工程单价已包括工程税金、乙方向建筑主管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

5.4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土建按照《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版、安装按照《河南省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3版 (包括设备价、材料价、人工费、取费等)整体优惠8%进行决算。

5.5工程竣工后,乙方提交竣工图及单位工程结算单报甲方审核,甲方从总价中扣除已付款、质量保证金后,余额拨付乙方。

5.6基坑支护甲方另外支付乙方壹万元整。 六、材料要求

6.1钢筋要求必须是安钢、济钢、邯钢三个大厂的产品。 6.2水泥要求主体结构必须使用黄河同力牌。 6.3混凝土全部采用商品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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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所有主要材料要有出厂报告证明及合格证,且必须经甲方现场负责人或监理单位认可后方准进场试用。

6.5本合同价中所包含的主要材料单价依据2011年宜阳县信息指导价第三期为准,如果实际材料价格超出本期指导价的±8%时进行调整,否则不予调整。

七、安全文明施工

7.1安全目标:杜绝伤亡事故,轻伤事故3‰以T,乙方所有参建人员必须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7.1.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工程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工程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消除其不良影响。

7.1.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7.2.安全防护

乙方自行安排,防护措旅费用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7.3事故处理

7.3.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承担由此事故产生的所有费用。

7.4.文明施工:创市级文明施工工地。 八、工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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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供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8.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8.3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8.4工程师同意采用乙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8.5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施工监理制度

9.1甲方指定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施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甲方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9.2委托宜阳县工程监理站对本工程进行监理。

9.3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覆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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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覆行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由发包人负责;并在合同签订一周内负责向监理部门报验施工组织设计及可行的施工进度计划。

十、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0.1甲方按工程进度节点支付乙方工程款,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主体工程(含安装配合)占工程总价款的比例为70%;装修工程(含安装施工)占30%:主体施工至地上四层封顶时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主体施工至十二层封顶时支付四至十二层已完工程量的70%;主体全部封顶时支付十二层至十八层已完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具备验收条件时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竣工分户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0%;工程结算完毕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结算价的5%作为质保金,根据国家规定,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工程达到工程款支付点时间,乙方必须提供与工程同步的工程资料,递交监理单位进行审核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情况签署意见确保14天以内工程款支付到乙方帐户,否则超出时间按月息3%计算造成的损失,并保留停工权力。

10.2每次付款乙方必须出具由税务局开具的正规建筑,并加盖乙方财务章。

10.3水电采用装表计量,乙方按水电费的实际发生费用上交有关部门。 十一、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1.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1.1.1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协调设计与各方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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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参与安全、质量监督和重大问题的协调,对工作进行指导。 11.1.3审查项目工程的施工方案。

11.1.4为乙方提供施工图陆套,工程资料由乙方负责整理,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和配合主管单位进行检查。并根据监理意见,在工程资料同步的情况下按期支付工程款。

11.1.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1.2乙方责任

11.2.1乙方应在合同签定前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50万,在工程施工至±0.O0时经验收合格后退还20万元,在工程施工至十层封顶时,经验收合格,乙方无违反本合同约定时剩余部分全部退还。

11.2.2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用工,负责对所有雇用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各种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好本工程需要的各种专业人员,保证施丁工地有足够的施工力量,特别是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1.2.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以及配合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1.2.4积极组织本工程所需的材料、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及时进场,满足工程进度所需。

11.2.5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及变更通知施工,严格进行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服从甲方及监理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与管理。

11.2.6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责任制施工保证体系,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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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耗、快速完成承包工程项目。

11.2.7进场后做到安全施工,避免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处理未果造成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付。

11.2.8负责建设主管部门、安全检查站、劳动部门的备案手续及日常协调,负责试样制作、各种材料的送样及复试费用、整理交工资料和报验资料。

11.2.9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手续和交工资料,且费用自理,经甲方审核无异后,向业主提供验收报告和各种完整的竣工资料四套(包括竣工图),供业主和有关部门检查和验收。并提供建筑工程使用说明书。

11.2.10按时足额向施工人员支付劳务费和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应特别保证农民工工资的按时发放,不得发生农民工因工资拖欠而向业主、甲方、乙方、地方投诉、上访聚众。

11.2.11乙方应对甲方另行分包的其它施工项目提供服务,水电费及配合费另外协商。

十二、违约与奖罚

12.1因乙方质量原因引发的购房户退房或索赔事宜,乙方承担全部 经济损失,并消除不良影响。

12.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交付工程,未能按期交付工程,每逾期一天罚款5000元,提前一天奖励 / 元。遇到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相应顺延。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通知对方办理终止合同协议,并有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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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保修说明

13.1工程保修内容、时限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工程保修标准。 13.2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土建三日内、安装24小时内必须进行维修,逾期甲方自行安排,维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13.3工程竣工验收时乙方需按规定填写质量保修卡给甲方。 十四、其它

14.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14.2本合同一式陆份(正本贰份副本肆份,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签字之日起开始生效。

此无下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2011年7月1日 201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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