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抵帆知识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通用版工程合同书

通用版工程合同书

来源:抵帆知识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综合楼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  

1.3 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4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暂定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工程结算方式  工程结算造价编制以《________年_____省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及________年____月《_____省工程造价信息》为依据,不能直接套用定额及信息价的,应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确认品牌及价格后再行施工。特别贵重材料及器材品牌及价格由双方另行面议。工程量按实结算。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贰份,发包人、承包人各壹份(详见附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7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派置______同志为甲方代表协调现场施工监理。  

4.4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和设备必须在7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5.5 乙方应对该单位工程的产品负责,应做好设备、器材的防盗、防窃及产品保护工作至验收交付甲方时为止。  

5.6 乙方派项目经理_______同志负责现场施工工作。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器材,承包人应在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第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建筑装饰施工质量验收规程》以及相关的验收标准。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属隐蔽工程的需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隐蔽验收;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接到验收通知后七天内组织验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并办理移交手续。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年。验收合格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1.1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开工前按暂定价的20%预付施工备料款_____元。  

(2)工程进度至50%时再付_____元。  

(3)工程进度至80%时再付_____元。  

(4)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付______元。  

(5)工程竣工结算后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余款7天内一次性付清。  1

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发包人应在签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

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

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

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

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发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

2.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1

2.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

2.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  

第十五条 附则  1

5.1 本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

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

5.3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1

5.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签)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fix.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408096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