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电设备科“一岗双责”职责
1、 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及安装工作。
2、 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
3、 负责全矿设备的统计,并建立设备台帐。
4、 负责全矿对外用电的管理、统计、造表。
5、 负责全矿设备的对外检修及加工。
6、 负责全矿废旧设备的保管工作。
7、 负责机电设备事故分析及处理工作。
8、 依据煤矿安全规章制度要求,检查各区队的物资、机械设备、试验仪器的安全管理情况。
9、 对煤矿购置的安全设备、器材等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入矿检验程序和入井试验制度,并认真建档。
10、 协作安全科搞好特殊工种的培训工作。
11、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 机电设备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科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科室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 负责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煤矿“三大规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 负责抓好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4、 负责管好用好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设备及大型固定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确保安全正常运行,搞好安全供电。
5、 负责抓好锅炉及压力容器的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6、 负责抓好管辖范围内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工作和管辖区域内的文明生产。
7、 负责对管辖区域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8、 负责组织本区安全事故的追查分析,找出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9、 负责管好用好所辖范围内的提升、运输设备及安全防护,确保运行安全。
10、 加强电气设备管理,杜绝电气设备的失爆。
11、 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和每月一次的安全办公会,按要求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负责整改。
12、 负责科室成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定期开展安全学习和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能力。
13、 每月按时完成下井次数及防范“三违”工作。
14、 机电设备科长在生产和安全上对机电副矿长负责。
三、 岗位目标考核
1、 协助机电副矿长完成全年安全目标;全年重大设备事故控制在2起以内;一般设备事故控制在5起以内,
2、 协助机电副矿长确保煤矿全年正常生产;若因机械设备事故而造成全矿井停产的,每停产一天处以600元,当月处罚。单工作面因设备事故而造成停产的,每停产一天处以300元处罚。
3、 积极配合安全、生产部门完成煤矿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并逐月考核。
4、 根据岗位职责要求,逐条落实。发生职责失误,根据情节进行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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