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廉江市洁净护理劳工服务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病人家属
丙方:护工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执行。
一、职责:甲方请丙方护理在医病人,丙方按护理范围,每天24小时跟踪服务。
二、工资:每天按150元工资由公司结算支付。
三、丙方必须与病人一起在医院陪同监护,丙方伙食自理,乙方需提供方便,病人伙食由乙方支付。
四、丙方工作不周,令人讨厌,甲方有权辞退丙方;丙方辞工,必须提前三天告知甲方,并经同意方能结算工资。
五、病人康复出院,后又反复入院,丙方可继续护理。
六、乙方须将工资与甲方结算并每10天结算一次,但期间可预支部分工资作生活费,丙方工资由甲方结算。协议结束丙方有任务告知甲方实际工作天数和预支工资金额,由甲方与乙方结算。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年6月12日
(干满一个月有两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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