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用 1、身体健康;
2、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 二、试用期
1、试用时间为一个月;
2、试用期满,工作表现合格方可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关系;
3、在试用期内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星期提出书面申请; 4、正式聘用者,须向公司交纳抵押金2000元整。 三、工作时间与考勤
1、工作时间,夏季:8:00-21:00;冬季:8:30-20:00。
2、考勤制度,上下班实行签到制,严禁代签或要求他人代签。员工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况分别按下列规定处理:
(1)迟到:迟到15分钟者,扣除工资20元;迟到15-30分钟者,扣除工资40元;迟到30-60分钟者,扣除工资80元;迟到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处理。上班迟到者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并讲述迟到原因。
(2)早退:早退15分钟者,扣除工资20元;早退15-30分钟者,扣除工资40元;早退30-60分钟者,扣除工资80元;早退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处理。下班须关门后方可离开,否则按早退处理。
(3)旷工: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假满未续假而擅离岗位者,均按旷工处理,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者按旷工一次处理。旷工一次扣除工资300元。
(4)自动离职:正式员工须提前一月时间提出辞职,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月度累计旷工3次或年度累计旷工15处者,按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者不计发当月工资和提成并扣除所交押金。
四、轮班
商场员工在没有得到负责人的批准下,不得擅自轮班,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外出
没有上级负责人的批准,员工不可撤离职守,如须在工作时间外出,须经商场负责人批准,离开和返回都须签到,否则按旷工处理。请假外出时间月累计达到12个小时者按请假一天处理。
六、辞职与解聘
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2、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有权辞退。员工在离开前须办理好交接手续,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七、请假
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条,注明请假时间和理由,并提前一天交给负责人。请假一天者按当月工资和提成的总额除以当月天数。节假日和活动日一般不许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八、工作纪律
1、严禁未经许可将公司的物品(包括赠品)或资料带出公司,违者处两倍罚款。
2、严禁不尊重公司员工、顾客及所有与公司有关人员的行为,违者每次扣除100元。
3、严禁在公司内争吵,违者每次罚款200元,若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争吵者自行承担。
4、严禁泄露公司的情况和机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或不良后果的,作自动离职处理。
5、严禁在工作时间内打瞌睡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如看书、看电视、玩手机等)。违者每次扣除20元。
6、严禁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早退处理。 7、严禁在工作时间酗酒或者酒影响下工作,违者每次罚款100元,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全额赔偿。
8、严禁擅自使用公司的电脑,违者每次扣除100元。 9、严禁未经许可擅自修改商品的价格,违者每次扣除
100元。
九、卫生制度
1、卫生时间:早上上班后1小时内,中午13:00-14:00,晚上下班前半小时内。其余时间维护。在规定时间内未打扫或打扫不干净者,每次扣除20元。每周四下午2点至5点打扫除。未打扫或打扫不干净者,每次扣除50元。
2、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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