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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抵帆知识网


施工现场安全考核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陕西美鑫产业投资有限公司30万吨预焙阳极项目,由于工程施工周期长、施工单位多、使用机械多变,为了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标准主要依据: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该项目《监理细则》。

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等以及铜川市有关部门制订的相关规定,规程而编制。

第三条 在按本标准检查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定。

第二章 检查分类及考核办法

第四条 建筑施工中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的完成情况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如;长螺旋钻孔机、柴油锤成孔机、洛阳铲、夯锤机、夹杆锤。物料提升机与外

用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等。

第五条 为了杜绝重大安全事故、避免重伤,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经施工单位、业主单位多方协商、取经济考核办法,以保施工初期的预控、施工过程管理时减少重复性的发生。

第三节 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处罚细则(见附表)

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处罚细则

序号 1 2 3 4 5 处罚条例 进入单位工程作业范围内未戴安全帽 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按规定使用 电焊作业未带防护手套或面罩、电焊机无外包装 操作切割机未戴防护面罩、切割机无围护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和搭设的安全设施 项目部未按规定验收、业主、监理没确认 6 7 8 9 未按“三相五线制”规定配电 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临时用电未按规定验收而使用 电缆电线未按规定架空;架空高度不够 或未按规定埋地处理 10 11 12 13 14 配电箱中保护系统配置不齐全 用电设备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阴暗、潮湿等危险场所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 漏电保护器不符合使用要求或损坏未及时更换 现场配电箱、开关未上锁、未注明编号、用途、责任人、无分路(回路)编号 15 16 用电使用裸插头、裸插座等违规用电行为 配电箱内电器开关不按规定设置或进出线凌乱 300 100 200 200 500 200 200 500 500 200 500 罚款金额(元) 200/人 1000/次 200/人 200/人 2000/次 17 18 19 20 21 22 配电箱未按规定接地 电缆电线严重破损未处理 电工及专业操作工未持证上岗或过期 电缆电线随地拖、浸泡水中或砂浆中 电工巡视记录不全或填写不真实 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系统、安全防护措施不全或已损坏而使用 200 200 200/人 300 100 200 23 24 25 使用机电设备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到位 机电设备未按规定接地或未作保护接零使用 特种作业未持相应特种作业证(或经有关部门批准)而进行作业 200 200 100 26 钢筋加工机械、电焊机等施工机械未按规定悬挂操作规程牌、责任牌 200 27 28 29 30 电焊机一、二次线超长或隔层使用、接地不规范 氧气瓶、乙炔瓶使用和存放不符合要求 氧气瓶、乙炔瓶未安装防震圈或无防护帽 垂直运输等设备安装拆除前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且未按规定审报、审批 100 300 100 500 31 垂直运输等设备安装拆除分包给不具相应资质的单位 500

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处罚细则

序号 32 33 34 35 36 处罚条例 垂直运输等设备使用、拆除前未进行技术交底 垂直运输等设备没有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而使用 应该检测、备案的设备没有及时办理手续 垂直运输等设备无维修保养记录资料或者不齐全 塔吊指挥工指挥的塔吊,吊物捆绑不牢靠,有浮直易掉、夹带或有禁吊物 罚款金额(元) 500 500 500 200 500 37 38 39 40 塔吊指挥工未随吊钩及时移动进行指挥 塔吊班组违反“十不吊”规定 施工电梯载人或载物超载运行 施工电梯司机负责施工电梯、井架进出料口安全防护门未关好 200 300 500 30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卷扬机钢丝绳无防脱槽装置 违反其他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临边、洞口、脚手架和通道未按规定防护 内部脚手架搭设不规范 移动工作无斜支撑等保护措施 危险作业未做安全技术交底 危险作业未进行有效的安全防护 电梯井安全门拆除或未按原状及时恢复 危险作业未挂安全警示标志 交叉作业无专人监护 200 100 200 200 200 500 100 500 100 20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脚手架未按规定设置连墙杆 作业层脚手架没有铺满或按规定悬挂安全网 脚手架堆积物阻碍施工人员通行 脚手架上垃圾、砂浆没有及时清理 搭设、拆除脚手架未设置安全警戒区 大门、围墙、会议室图牌宣传标语未按规定悬挂 未建立消防责任制或未进行分解 有穿拖鞋、带钉易滑、赤脚、赤膊、酒后上岗者 高空抛掷工具、垃圾、物料 现场材料未按规定堆放整齐并且无标识 仓库、生活区及施工区未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失效的灭火器材未及时更换、更新 动火作业防火措施未跟上 在易燃物品区使用强热灯照明 易燃、易爆、易腐蚀及有毒物品未隔离存放 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易燃、易爆物品或有毒物品未按规定回收 危险物品存放无警戒标志 200 1000 100 100 200 100 200 200 100 200 200 100 100 200 300 300 300 100 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处罚细则

序号 69 处罚条例 资料中缺少消防平面图、安全警示标志平面布置图 罚款金额(元) 100 70 71 72 73 安全管理资料不齐全、不完善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或未分解 安全管理资料未按规定编制或不齐全 未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上报审批前进行施工 200 200 200 500 74 75 76 未按审批方案进行施工 班前交底记录无针对性、不及时 现场工人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就上岗作业、无安全教育记录 500 200 200 77 78 违章指挥 违反其他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定、规章制度等及不符合安全文明的行为 300 200 79 80 81 82 83 随意破坏、移动、拆除安全措施 在施工现场私自生火 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没分开堆放保管或无明确标志 不认真执行安全措施或擅自更改安全措施 坑井、沟道、平台等没有盖板、围栏或防护措施就施工 500 200 200 200 200 84 85 86 87 危险区域没有划定境界范围或没有警告标志 每天工作完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事故调查处理中,故意隐瞒事故真相 不服从安全管理、纠缠、甚至无理取闹的 100 200 200 500 88 89 90 91 92 使用磨光机、砂轮机打磨时不戴防护眼镜 高处作业较大的工具没有采取防护措施 高处作业向下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 高出作业的钢模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当跳板用 高处作业平台、走道、斜道未设置防护栏杆 或防护立网 100 200 100 300 500 93 94 脚手板两头未稳固绑扎或不牢固 垂直交叉作业层没有搭设严密防护、牢固的 隔离措施 200 100 95 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就拆除或切割正使用的 脚手架钢管、扣件 200 96 不按规定拆除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同时进行, 整体推倒 200 97 98 非电工私拉、乱接、拆装电源或用电设施 将电源线直接挂在闸刀开关或直接插在插座内 (处罚负责电工) 100 100 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处罚细则

序号 99 100 处罚条例 电源刀闸无绝缘外壳就投入使用(处罚负责电工) 一个开关接2个或2个以上电气设备 (处罚负责电工) 罚款金额(元) 100 100 101 电焊机、电动机、电动工具等用电设备无可靠接地 (处罚负责电工) 100 102 103 104 105 现场使用不规范电源箱、电源板 随意更改临时电源相序 电焊机进出线不按规定连接 电源线、电焊机二次接线接头裸露 没有进行绝缘包扎 100 100 100 200 106 107 氧气瓶、乙炔瓶在烈日下暴晒无遮盖措施 高处电气焊作业、下方无防火隔热措施、工完未清除残渣,留下火种 100 200 108 109 110 111 起吊有棱角的物料、钢丝绳与物件接触面未加垫衬 吊物从人上方垂直越过(未疏导人员远离) 起吊超额定负荷的重物无任何措施 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未授权操作 而擅自操作机械工具者 100 100 100 100 112 台钻、砂轮机、卷板机、圆盘锯等机械无操作规程挂牌 100 113 114 115 116 机械传动部分及带电部分无防护罩 施工机械未定期检查与保养 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高处作业安全设施不完善就组织施工 (处罚管理人员) 100 100 200 200 117 发生事故(含未随)没及时按“三不放过”原则分析处理 200 118 119 对职工和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 新入场职工而没进行“三级教育”就上岗者 (处罚管理人员) 500 200 120 打桩场地不平整、坚实,桩机运行不便(处罚管理人员) 500 121 打桩机电设备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违返上岗者 200 122 123 作业后将高大机械停放在不平整坚实地面上的 临时帐蓬设在架体高度以内位置的(处罚管理人员) 50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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