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厂职工乒乓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我厂乒乓球运动的广泛开展,营造健康和谐的厂区文化氛围,特制定《某厂职工乒乓球协会章程》。
第二条 某厂职工乒乓球协会是在某厂工会领导之下,某厂职工或团体自愿加入的群众性业余体育活动组织,接受某厂工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 某厂职工乒乓球协会在法律以及厂纪厂规所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开展乒乓球活动,促进广大职工的精神文明建设,锻炼身体,陶冶情操,增加凝聚力。
第四条 某厂乒乓球协会受厂工会委托,对某厂职工乒乓球的各项活动进行组织和管理。
第二章 协会成员
第五条 某厂职工乒乓球协会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某厂在职职工或团体
2、承认《某厂职工乒乓球协会章程》,服从协会领导,热爱乒乓球运动,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3、履行乒乓球协会的各项义务。
第六条 协会成员享有如下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要。
2、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监督协会的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
4、向协会负责人提出意见和建设。
第七条 协会成员必须履行如下义务
1、遵守法律法则和厂的有关规章制度。
2、执行协会的决议和决定。
3、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
5、按时缴纳会费。
第三章 组织机构、活动与管理
第八条 组织机构
1、本协会全称为:某厂职工乒乓球协会,协会下设群体活动部和竞赛训练部。
2、协会设名誉主席、主席各一人。
3、协会设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一人,群体活动部和竞赛训练部各设部长一人,上述人员组成乒协领导集体。
第九条 乒乓球协会领导成员
1、由厂职工乒乓球协会成员民主选举产生。
2、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责任心。
3、热爱乒乓球运动,能够广泛联系群众,热心协会工作,有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
第十条 活动
1、做好乒乓球运动的普及工作。依靠厂工会及各部门,通过比赛、表演、讲习等各种形式,发动全厂职工广泛参与乒乓球活动。每年举行一次全厂性的乒乓球大赛,每季度主办一次小型赛事活动,并通过经常性的邀请赛、对抗赛、擂台赛等形式,推进乒乓球运动在我厂的广泛开展。
2、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工作。大力加强乒乓球队的建设,不断充实新生体育力量,坚持定期训练,经常参加各类比赛,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使其成为厂工会对外进行交流的一
支队伍。
第十一条 组织管理
1、某厂职工乒乓球协会由厂工会统一组织、协调管理。
2、协会按年度到厂工会注册,并上交工作计划,年终上交本年度工作总结,接受厂工会及协会成员的考核、评定。
第四章 经费筹措、使用及管理
第十二条 经费筹措
1、 接受社会捐赠及兵协讲习班的创收。
2、乒协会员交纳的会费。
3、厂工会资助的经费。
4、经费筹措坚持社会捐赠,会员交纳和厂工会资助“三家抬”的原则。
第十三条 经费使用
协会应将经费用于下列各项活动:
1、日常乒乓球群体活动。
2、乒乓球讲习班之培训。
3、厂队训练和集训。
4、组织厂内外比赛。
第十四条 经常管理
1、乒乓球协会经费管理实行现金与帐目分开,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并在厂工会的监督之下进行。
2、乒乓球协会经费实行民主管理,日常开支由乒乓球协会自行决定,重大经费使用由乒协集体决定并报厂工会审批。
3、日常活动中的经费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并定期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经达协会全体成员通过,报厂工会批准,某厂职工乒乓球协会正式成立之时,即刻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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