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公司 项目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租赁”)
授信业务审批程序,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公司项目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
会”)对融资租赁项目,以及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审议的工作制度和程序。
第三条 评委会的审议范围包括:
(一) 项目风险审查 (二) 业务方案审查 (三) 项目变更审查 (四) 资产收购审查
(五) 其他风险控制部认为有必要上会的事项
第四条 评委会下设办公室,组织处理公司项目评审委员
会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风险控制部。
第五条 评委会按照“集体审议、表决、公正严谨、
规范高效”的原则,审议批准上会审议的各项议题。
第二章 评委会组成和工作程序
第六条 评委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公司负责人担任;副
主任委员1名,由公司风险控制部负责人担任;其他委员由分管业务领导、业务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股东代表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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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评委会办公室设秘书人员一名,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指定风险控制部人员担任,负责记录会议内容等工作;若需要外聘专家委员,由公司负责人研究确定。
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对项目评审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但
不拥有批准同意已被评委会否决事项的权力。
第 评委会可以根据需要聘请外部专家或专业机构,
提供相关融资租赁项目的、法律、技术、行业、效益等方面的分析论证意见。外聘专家或专业机构不具有表决权。
第九条 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会议,整理上会项目
材料,制定审议议题,收集评委表决结果,出具项目评审意见等。
第十条 召开评委会会议,至少须5名委员出席或参与,
原则上需采用现场会议形式。
第十一条 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项目评审委员会会议。
如有需要,经主任或副主任提议可随时召开。
第十二条 评委会会议由主任主持,如主任因故不能出
席,可由副主任主持召开。主任和副主任委员因故均不能召集委员会时,可延期召开委员会,但不得授权其他委员主持召开。但特殊情况及紧急事项,经主任委员同意可以对评审事项进行传签。
第十三条 评委会审议实行集体审议,采用记名投票表
决,出席或参与会议的委员每人拥有一票表决权。
第十四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项目评审委员会表
决表》(附件1)上勾选“同意”、“复议”或“否决”,方为有效。委员认为审议的业务方案符合公司业务投向,有切实有效的风险规避措施,对该业务方案表示同意的,勾选“同意”;不同意的勾选“否决”;委员认为申报材料不足以支持其结论,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补充材料后再行审议和表决的,可勾选“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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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委员勾选“否决”,必须同时列明否决的理由;
勾选“复议”,必须同时列明需要落实的条件或需要补充的资料。
第十六条 会议审议事项实行多数决定制。凡是付诸表
决的事项,参加会议过半数以上的委员表示“同意”的为通过;“同意”与“复议”票数之和达到过半数的,可以复议;“同意”与“复议”票数之和达不到过半数的,即被否决。
第十七条 项目经理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向评委会办公室
提交上会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项目公司立项批复 (二)项目尽职调查报告 (三)项目基础材料 (四)其他相关材料
评委会办公室负责送达各委员,并负责通知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第十 评委会委员应当在会前认真审阅拟上报项目
的材料,就相关问题可要求相关业务部门提前做出解释和说明。
第十九条 评委会委员如果认为上会项目材料存在重大
遗漏和情况不明的问题,可向主任或副主任书面提出延期上会审议的申请,并列明详细理由。
第二十条 评委会会议的审议程序分为以下三个环节:
(一)项目陈述:项目经理负责介绍客户情况、业务方案、收益情况和担保措施;项目主审人员负责介绍项目主要风险点、风险缓释措施和审查意见;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可以进行补充说明。
(二)集体讨论:各委员们审议讨论,提出问题,项目经理和项目主审人员回答委员提出的问题;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可以进行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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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表决:各委员在项目陈述和集体讨论后,根据自身分析判断签署意见,填写《项目评审委员会表决表》,并签署姓名。
第二十一条
评委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各委员填写
的《项目评审委员会表决表》,形成《项目评审委员会会议纪要》并由评委会主任签发。
第二十二条
评审会办公室将《项目评审委员会会议纪
要》和项目材料送交公司负责人审议,待审定后根据会议纪要拟定授信批复,授信批复加盖“***融资租赁公司项目评审委员会”印章。
第二十三条
授信批复有效期6个月,项目须在批复
有效期内完成放款。如授信批复超过6个月但不足9个月的,项目经办单位须提交客户和担保人最新情况的书面报告,经公司项目评审委员会主任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四条
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将表决表、会议纪要、
授信批复原件报送风险控制部保管,授信批复下发业务经办部门,并将批复复印件抄送财务管理部等部门备查。
第二十五条
出席项目评审委员会会议的委员负有保
密义务,不得将审议内容、过程和委员的讨论意见向申报部门及其他人员透露。
第三章 项目复议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若项目批复意见为“复议”或被否决,评业务部门可就复议或被否决的项目,向项
委会需就复议或否决向业务部门反馈详细意见。
目评审委员会提请复议。复议申请需填写《授信业务复议申请表》(附件2),且需在项目评审委员会对该项目的审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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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一个月内提出。
第二十
被否决的项目,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
向项目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议:
(一) 企业经营业绩大幅提升,财务状况明显改善; (二) 因上市、外部注资等原因使企业所有者权益大幅增加,资产质量明显改观,偿债能力增强;
(三) 项目方案较原方案明显优化、项目资本金已经到位、还款来源得到落实;
(四)追加更为有效的担保方式,使项目风险明显降低; (五)租赁方案涉及的法律、税务、财务、监管等障碍得以解除;
(六)租赁物的权利瑕疵得以解除,租赁物确权无任何法律障碍;
(七)其他方面条件有明显改善。
第二十九条
同一项目,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复议,特
殊情况例外处理,对于复议仍未通过的业务,半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授信。
第三十条 复议审议程序与一般项目审议程序相同。
第四章 授信变更
第三十一条
经项目评审委员会审批通过的项目,若发
生审批条件调整,业务部门需填写《授信业务方案变更申请表》(附件3)向项目评审委员会提请变更,由评委会重新审议。
第五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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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实施。
附件: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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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评审委员会表决表》 《项目评审委员会会议纪要》 《授信业务复议申请表》 《授信业务方案变更申请表》
附件1
***融资租赁公司 项目评审委员会表决表
(20 )第 次会议
表决事项 申请金额 方案 担保 审查意见 表决意见 期限 XIRR 同意 复议 否决 委员 意见 委员签名: 年 月 日 注:1、请在表决意见选项请打“√”;
2、如勾选“复议”、“否决”时,请在“委员意见”栏填写个人意见、需落实的条件及补充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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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融资租赁公司
项目评审委员会
会议纪要
签发人:XX
第XX期
风险控制部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项目评审委员会主任XX主持召开XXXX年第XX次项目评审委员会会议,实到委员X人,符合参会规定人数。会议先由经办部门对项目情况进行了汇报,参会人员对XXXX项目进行了充分讨论和审议。现将会议情况纪要如下:
经审议表决,X名参会委员全票同意***融资租赁公司以XXXX方式对XXXX授信X亿元项目,该业务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交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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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融资租赁公司 承租人:XXXX 保证人:XXXX 保证方式:XXXX 业务类型:XXXX 二、交易条件
项目金额:X亿元 租赁期限:X年 名义利率:X 保证金金额及比例:X
手续费比例及金额:X%,共计X万元,放款时一次性支付
租金收取方式: 内部收益率(XIRR):X 每期租金收取金额:
三、项目需完善和落实以下问题: (一) (二)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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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XX
出席:XX、XX、XX、XX
拟稿:XX 核稿:XX 附件3 ***融资租赁公司 授信业务复议申请表
复议项目名称 业务主办部门 原审议时间 项目经理 原项目评审委员 原批复意见 复议 原因 主办项目经理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部门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2
风险控制部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融资租赁公司 授信业务方案变更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经理 原审议时间 业务主办部门 原评审委员 原批复意见 方案变更情况及说明 2
主办项目经理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部门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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