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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勒秀乡中心小学成立膳食委员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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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勒秀乡中心小学成立

膳食委员会的决定

为促进我校营养改善计划阳光操作,推动民主监督和管理,调动广大学生、家长、教师的积极性,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建立膳食委员会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建立膳食委员会的决定如下:

一、成立膳食委员会:

为切实加强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确保该项计划的顺利实施,特成立“勒秀乡中心小学膳食委员会”人员:教师5名,家长6名,学生4名其中主管副校长兼膳食委员会主任,学生家长斗格担任副主任,其余教师、家长、学生分别担任委员。

二、膳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参与确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谱;

(二)参与供餐单位的确定与评议;

(三)参与学校食堂日常管理和监督,包括监督学校食堂饭菜质量和食品安全,以及食堂员工的个人卫生、服务态度等,征求学生,教师、家长对食堂的合理化建议;

(四)督促学校按照规定做好食堂米、面、油、鸡蛋、牛奶等大众食品级原辅材料的采购工作;

(五)督促学校定期公开食堂财务收支状况等相关信息;

勒秀乡中心小学

201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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