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全称 联系地址 联系人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姓名 职工账号 上级主管单位 邮 编 联 系 电 话 单位末次缴存月份 身份证号码 处理结果 本单位承诺事由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及时按照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转出或封存等手续,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而造成损失,由本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单位填表人: 单位盖章:
填表说明:
处理结果代码填写如下:
①缴存。职工符合缴存条件,单位应及时为职工账户办理启封,并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②转移。职工工作变动至新单位的,原单位提交转移通知书,至单位账户所在地的建行网点为其办理账户转移到新单位的手续。
③封存。符合封存(原集中封存)条件的,提供职工与单位结束劳动关系的退工单等证明材料、《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封存清册》,至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的管理部办理封存手续。职工账户信息需准确完整。职工账户错误转移需办理封存手续的。单位另行提供相关说明、《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封存清册》,至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的管理部办理封存手续。
④停薪停缴。内部封存账户需要继续停薪停缴(原内部封存)的,单位向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行业务网点提交填写完整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账户清理申请表》。职工账户信息不全且无法做信息修改的,在申请表中做好记录。本选项必须加注标明停缴原因:a参军、b刑拘/逮捕/判刑、c失踪、d保留劳动关系、e其他情况中断工资。
⑤职工账户信息不全且无法做信息修改的无法办理封存或停缴,账户继续保留在单位账户内。 ⑥其他。须备注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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