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的彩礼可返还,包括未登记、未共同生活、导致生活困难等情况。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未到法定婚龄等。无效婚姻的彩礼一般可以返还。返还彩礼的情况包括: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婚姻无效的情况包括: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4、未达到法定婚龄。《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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