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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证的事实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来源:抵帆知识网

没领证的事实婚姻,如属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是受法律保护的;如属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一、同居十年但没结婚属于合法夫妻吗

同居10年但没结婚在法律上不算合法夫妻,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的才算合法夫妻,现在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

但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没领结婚证,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

二、没有户口本没有结婚证的如何离婚

没有户口本没有结婚证的,则补办户口本和离婚证后即可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所以没有结婚证的,则双方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但是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双方之间按事实婚姻处理,如果想离婚的补办户口本后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办理诉讼离婚即可。

三、没有结婚证,分开财产如何分配

没有结婚证,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实施以后的,按照同居处理。

对于分开以后的财产分割,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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