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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干活时突然发生脑梗塞,是否算工伤?

来源:抵帆知识网

工地突发脑梗塞是否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突发脑梗塞与工作无必然关系,不属于工伤。工伤包括工作时间内受到事故伤害、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等情形。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及时送员工就医治疗,并进行工伤认定,赔偿责任通常由单位承担,如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则由保险公司承担部分责任。

法律分析

一、在工地干活突发脑梗塞算不算工伤?

1、脑梗不属于职业病,突发脑梗与工作也无必然关系;且不存在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应当不属于工伤。

2、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时,视其残疾程度,由劳动保险费中按月付给因工残疾抚恤费或因工残疾补助费。

工伤发生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受伤的员工送往医院治疗,并且要及时的进行工伤认定,认定如果为工伤,就要进一步的进行赔偿的事宜,工伤的赔偿通常都是单位来承担的,但是如果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则可由保险公司承担一部分。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突发脑梗塞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并且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况,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然而,脑梗塞本身不属于职业病,且突发脑梗塞与工作没有必然关系,因此不应被认定为工伤。根据法律,工伤保险只适用于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事故伤害、暴力等意外伤害、职业病等情况下的赔偿。如果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及时送员工就医,并进行工伤认定和赔偿事宜。若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部分赔偿责任可由保险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总则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七条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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