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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程序是什么意思,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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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管是什么性质的公司,都应当依照以下步骤进行清算: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结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提出拟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工报酬、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馀财产、终结清算工作。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公司因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一、公司破产投资人的钱怎么办?

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负债累累,不能继续正常运转时,不是公司主动向申请破产,就是债权人向申请公司破产。当公司破产时,对投资人而言,最值得考虑的问题是,还能不能收回投资的资金。

当公司破产时,投资人想要收回风险投资的资金的,就只有积极参加公司破产清算了。

通常,只要公司破产清算,清偿债务后,仍有财产剩余的,投资人可以全部或部分收回投资;要是公司破产清算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就无法收回投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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