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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合同未实际履行?

来源:抵帆知识网

合同未实际履行的情形主要是指行为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实际履行义务。当事人履行合同时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法律其他规定。

一、经济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

1.全面履行原则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1)依约履行;

(2)依法履行;

(3)履行的义务内容包括主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

(4)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和解除;

2.诚信履行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原则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二、劳动合同履行

1、亲自履行原则。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一般情况下必须坚持当事人亲自履行原则。

2、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就是通常所称的合同全面履行原则,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在能够履行的前提下应当实际履行而不能以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的方式代替履行。

(2)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而不能只履行部分义务。

(3)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义务而不能随意改变。

(4)必须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方式等履行义务而不能加以改变或者增加对方的成本。

3、实际履行原则。实际履行是指合同生效后,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三、购房者逾期未去收房算违约吗

购房者逾期未去收房属于违约。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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