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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离婚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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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受诉只会分割小产权房的使用权。因为小产权房的当事人,对该套房屋并不具有合法的所有权利。而离婚时,人民只能对所有权并不存在争议、同时合法合规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话,人民可以判决由双方使用,但是不得直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否则,就会违反国家对小产权房的相关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在之后,对小产权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之后还有争议的话,可以另行向人民提起相应的民事诉讼

一、离婚房子没有证该怎么分割

离婚房子没有证分割的,有2种分割方法。分别是:1、可以通过两人自行协商的方法分割;2、通过诉讼方式分割的,人民一般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协商不成的,人民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会按实际情况判决让当事人使用。

二、军产房离婚时军产房如何分割

所谓军产房是指享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离婚时军产房的分割办法是:

(1)对分配给军人使用的军产房的处理。

在军婚家庭中,对于非军人一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如果该军产房仅分配给军人使用的话,则不会将该房作为夫妻共有房产加以分割,亦不会判决对非军人作价补偿。

(2)对转让使用权或居住权的军产房的处理。

由于目前关于军产房的买卖的法律适用及合同效力的认定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在离婚诉讼中,对通过转让使用权或居住权方式取的军产房,一般情况下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一方当事人使用。如果当事人就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产生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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