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能,不影响。
法律依据:《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九条: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单位征集的新兵除执行本规定第七条、第的规定外,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征集:
(一)在言行上同情或者支持非法组织或者非法活动的;
(二)收听、收看境外广播、电视等传媒,传看过宣传品、淫秽物品,思想受影响,是非界限不清的;
(三)有偷窃、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不良行为的;
(四)参加各种宗教组织或者进行过迷信活动的;
(五)文身的;
(六)长期在外地,现实表现不易查清的;
(七)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有不满言行的;
(八)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被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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