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使用税是每年都要交的。 车船使用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作为地税的一种,车船税在全国各地征收的标准并不统一,而且在2007年的时候车船税已经和“交强险”捆绑在一起了,即为了方便纳税人,严格车船税的征收管理,纳税人如果没有缴税的,应当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按照当地的车船税税额标准计算缴纳车船税。 车船税是指对在中国境内应依法到、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从2007年7月1日开始,有车族需要在投保交强险时缴纳车船税。 2018年7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的通知》,要求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对符合标准的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应纳税额为年应纳税额除以12再乘以应纳税月份数。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fix.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408096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