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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非本人机动车违章需要带的证件

来源:抵帆知识网

一、处理非本人机动车违章需要带的证件

1、处理非本人机动车违章需要带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本人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等证件。然后前往车管所办事大厅,找到指定的窗口去处理即可。

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申请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原机动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

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二、处理违章应注意什么事项

1、预约有时限。预约时段为当天违法处理窗口工作时间内任意1个小时,车主仅在预约的这1小时内才有优先权,提前办理或超时的只能在窗口取号排队办理;

2、就近预约、一次办结。网上可预约任何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市民可根据预约当天的出行决定预约地点,就近办理。同时,预约1次即可处理所有电子警察执法的交通违法;

3、每车每天只可预约1次。为了减少预约资源浪费,系统设置每个车牌每天只能预约1次,请市民预约前考虑周详,如临时有变可在网上主动办理取消,若未取消预期不办理的将按照爽约记录;

4、预约要守信。一年内预约3次爽约的,系统将对车牌纳入黑名单,一年内不能再网上预约。车主只能通过现场排队处理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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