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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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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符合条件电动汽车可申领汽车牌照 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 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登记的依据之一是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产品。 如果市民购买的电动汽车为《公告》内的产品,也就是在车管所的新车目录中能够查到信息的汽车,就可以到车管所,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所列的对应车辆,申请相应的准驾车型。 需要提醒的是,符合条件电动车上牌手续与正常机动车一样,都是申领蓝牌照,此外,这些车辆 发生交通事故 参照机动车事故处理。

法律客观: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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