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证明材料有: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
发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共同申请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线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报警的,交通、警务辅助人员可以指导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要求交通到场处理的,应当指派交通到现场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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