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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制度建设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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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制度建设范文1

关键词: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教材建设

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是培养具备生物学、食品科学以及具备营养与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在食品企业、商检、卫生防疫、科研院所等领域,从事营养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技术、项目管理、策划、食品生产及教学、研究等相关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而学校在培养人才的过程中,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的载体,更是教学方法的载体,是教学过程中必备的基本工具。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要想培养出社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首先应该加强适合于本专业的教材建设。

1 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教材的选用情况

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多选择适用于母体高校或是其他综合性大学的相关教材,即“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教材或21世纪普通高等教育规划教材。

(1)教材市场缺乏针对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系列教材,这是导致其选用适用于母体高校系列教材的主要原因。

我国学院从1999年开使办学,才经过了14年的发展,其办学历史相对较短,而教材编写却是一项十分繁杂的工作,对编者的要求比较高,要了解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目标,更要了解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生源的特点,否则编写出来的教材很难有针对性。而学院发展初期,教师队伍还十分薄弱,甚至还不具备编写教材的能力。这种情况导致了整个教材市场上缺乏针对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相关教材。

(2)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教师队伍的组成,是决定其选择适用于母体高校或是其他综合性大学的相关教材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据调查,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教师队伍由自有专任教师、兼职教师、母体高校的教师组成。

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发展初期,自有的青年专任教师尚不具备编写教材的能力;自有的一些专任老教师,也缺少编写教材的积极性;而兼职教师及母体高校的教师,本身还兼有其他方面的工作,也没有时间与精力来编写适用于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教材。最后的结果是,只能选用适用于与母体高校相一致的本科系列教材了。

(3)学院为了提高有关评估工作中选用的教材水平。有关部门没有专门针对学院教材选用的评估标准,评估工作往往参照一本或二本院校来进行。学院为了提高自身选用教材的水平,有时盲目地选用一些不符合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教材或21世纪普通高等教育规划教材

2 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选用母体高校或其他综合性大学的相关教材存在的问题

2.1 教育对象难于接受和理解

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教育对象有其自身的特点,它所招收的学生是介于普通本科与专科之间的三本学生,生源素质与综合性大学相比差距较大,他们对于综合性大学教材中那些系统完整的理论知识,在理解和接受上存在一定难度,多数学生的反映是听不懂或是听不进去,学习积极性较差。

2.2 不利于实现培养目标

综合性大学的教材更多地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而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培养的是应用型人才,重点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由于教材内容的局限性,势必导致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目标难以实现。

3 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教材建设的措施

要实现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应该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在认真研究学习母体高校成熟的经验与做法的基础上,针对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学生实际,切实地加强适用于本专业的教材建设。

3.1 教材建设应坚持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的目标

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培养的人才与母体高校相比,应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与高职高专类院校相比,又需要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这是应用型本科人才最为显著的特征。因此在教材建设上,要坚持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的目标,应充分吸收和借鉴传统的普通本科教材与高职高专类教材建设的优点和经验,以就业为导向,做到理论上高于高职高专类教材、动手操作能力的培养上高于传统的本科院校教材的适合于学院的教材建设。

3.2 教材建设需要考虑生源的素质

3.3 教材建设应以优秀的双师型教师为主

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要想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必须建立一支既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又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只有引进那些具有较高学历、同时又具有丰富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的教师。以这些优秀的双师型教师为主导,保证教材建设的实用性,最终实现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

总之,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教材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只有明确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结合生源的具体情况,以优秀的双师型教师为依托,把好审核关,才能保证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教材建设的质量,并实现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提高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的目标。

参考文献

1 张珍荣,何全旭.学院教材建设的思考[J].中国高教研究,2007(2)

食品安全制度建设范文2

一、试点工作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国家《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为指南,从我市肉类行业的实际出发,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探索建立我市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模式和方法,逐步建立起我市肉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试点工作目的和原则

(一)工作目的

肉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目的,是改善肉类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培养和树立肉类食品企业安全信用意识,规范肉类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肉类食品市场秩序。充分发挥信用制度的奖惩作用,克服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提高肉类食品安全信用管理水平,为全面推进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我市肉类食品安全水平积累经验。

(二)工作原则

按照“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原则,市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采取以点带面、分步实施的做法,既要加强组织领导,也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指导作用,加强宣传,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稳步推进。

三、试点工作内容

(一)紧紧围绕食品安全这个主题,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食品安全信用基础知识、食品放心工程和信用典型案件等)的宣传、教育和经验交流活动,切实提高试点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管理水平,为我市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奠定一个较好的基础。

(二)根据肉类行业的特点,制定信用制度规范。形成一套符合我市实际、可操作的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用征集制度、信用评价制度、信用披露制度、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努力探索、改善信用自律、信用监管机制,使肉类食品安全信用管理有章可循。

(三)充分发挥先进的示范带头作用,根据不同产品类别的特性,采取不同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为肉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具体指导和经验,使更多的企业规范信用管理。通过试点,明确相关信用服务的内容与程序。

四、试点工作步骤

按照市试点工作的安排,肉类行业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20*年6月—7月)

1、6月底前成立肉类行业试点工作小组。由市贸易局牵头,农业、卫生、工商、质监、环保等部门和肉类行业的专家按职责分工及行业管理要求,共同负责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及服务工作。

2、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制度。6月底前确定试点企业。通过调查摸底,推荐确定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企业名单,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肉类食品安全信用管理有关制度。

3、开展调研工作。7月底前,对我市肉类食品的生产、屠宰、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调研,了解目前我市肉类食品的安全现状,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管理措施。

(二)实施阶段(20*年7月—20*年3月)

1、宣传发动(20*年7月)试点工作小组配合市主管部门,利用新闻媒体,加强肉类食品安全知识和肉类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宣传,印发宣传资料,组织肉类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座谈,倡导诚信建设,营造肉类食品安全氛围;对肉类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培训,让企业了解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的目的意义,了解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征集与方法、评价标准、依据、披露途径与方式。

2、整顿规范(20*年8月—20*年3月)按工作小组的实施方案组织落实。

(1)实行社会公示、公开承诺和责任保证制度。确定的试点企业名单在新闻媒体上公示,试点企业要向市肉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签订承诺书,明确责任。

(2)推广肉类食品生产经营示范文本,规范试点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3)通过组织引导和制度建设,促进试点企业增强诚信意识,提高诚信度,做到经常性的自律。

(4)按照肉类行业有关产品质量、卫生状况、无公害情况、受污染风险程度等指标,按征集的安全信息和评价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企业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全面推进信用体系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

(5)20*年4月前,在市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研究、解决试点企业存在的问题。

(三)总结阶段(20*年4月—5月)

食品安全制度建设范文3

关键词:食品质量;法制监督;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人们在担忧食品安全对健康造成损害的同时也在拷问食品企业的良知。食品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对我国经济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这反映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不强,社会本位价值观缺失。探索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依法构建食品企业社会责任考核评价机制,提升企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成为维护食品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

一、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现状及影响

。依据权利与义务关系,企业利用社会资源获得利益后应当回报社会,即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形成企业长久生存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食品安全问题暴露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不完善、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食品企业唯利是图的行为破坏了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平、合法竞争秩序。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企业发展要与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相互结合,即企业生产经营目的行为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和消费认可等方面的要求。如何提升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约束生产经营行为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2013年6月,第五届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中粮集团董事长宁高宁强调,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食品安全,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加强我国食品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履行,是提高食品安全的重要前提,因此要不断加强推动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制化建设进程。当前,要从外部和内部同时入手,通过国家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完善监管法律制度,严厉打击危及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也要发挥监督效应,通过依法构建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承担的指标和要求,发挥国家和社会双重的评价考核作用。

二、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主要原因

(一)食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内部因素的缺失

企业所应承担社会责任的内容和方式很广泛。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就应在生产经营中构建完备的责任,即安全生产流程指标、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生产经营人员责任、纠纷和危机处理机制、社会公益行为承担等。但是一些主客观因素影响了企业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指标建设。首先,部分食品企业自身承担社会责任能力薄弱。人们对食品消费需求是多种多样的,需要个体、中小企业、大企业等多种层次多种行业人员参与社会分工,而部分中小企业和个体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规、违章,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生产不符合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侵害消费者利益,违背了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其次,利益刺激导致主观上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淡化。食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获得利润,部分中小企业和个人没有正确认识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生存与发展的辨证关系,在生产经营各环节减少投入,违规生产加工,减少成本,以获取最大利益。部分大企业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掺杂掺假,甚至违规操作、违规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这种放任的态度,必然会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这种事件严重影响了企业形象和自身利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社会公众对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的诚信经营行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出了质疑。

(二)食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外部因素不健全

企业发展与社会发展紧密相联,社会为企业的生存发展提供所需资源、技术和市场等条件,企业自身也应当积极主动地承担社会责任,即诚实守法经营。但是由于现有法律和制度在企业社会责任充当方面的规定不健全,对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的监督力度欠佳。首先,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在我国关于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方面没有统一立法规定。关于食品企业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的规定只散见于《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等部门法律中,由于社会责任的规定缺乏系统性全面性,内容模糊宽泛,操作性不强,故对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缺乏约束力。我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颁布,当时对食品企业安全生产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但由于定义模糊、规定不明确,随着经济的发展,对企业违背社会责任的处罚力度不足的弊端已显露出来,因而无法通过法律强制力约束企业生产经营来履行社会责任。其次,监管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食品企业积极主动严格按照食品质量安全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这是企业主动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需要发挥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督促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我国实行的分段监管模式解决了食品质量安全链条长、监管环节多、监管责任重的问题。但是人为划分监管环节,割裂了食品形成的属性,难以明确监管界限,容易造成监管重叠或监管空白,无法发挥协调执法和联动执法作用,也无法覆盖食品形成的各个环节。

三、食品企业社会责任体系构建

(一)强化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制度化

《公司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以及今年刚刚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对食品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的规定均有所不同,这主要是因为各部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同、侧重点不一造成的。而且各法律关于社会责任的规定缺乏强制性法律约束力,这种弱效力的规定无法有效约束食品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加强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就要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建立系统完整配套的社会责任法律规范,以法律形式明确食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强制性义务。应加快建立食品追溯制与档案制。韩国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及责任,按照食品类别和环节构建信息溯源制度,即在形成食品过程中的每个环节生成信息数据,上传到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由监管机构汇总信息后形成条形码,消费者扫描条形码后就可以显示本商品生产、加工、包装、销售等环节的质量标准和责任主体,消费者可以明确判断是否属于合格食品。通过食品溯源制度,构建食品环节信息档案,有利于监管部门监督和管理,更有利于督促食品企业以食品质量安全为第一承担社会责任。应积极构建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信息定期公示制度,将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经营状况按月或季度向社会公示,通过公示方式约束企业积极主动地加强食品安全,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同时应加大食品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将严重失信企业或者是生产的食品引发了危机的企业及有关责任人列入“黑名单”,加大经济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违法企业应立即关停,相关的责任人永远不得从事食品行业生产经营行为。

(二)完善国家和社会双重监管监督

强化食品各环节质量安全监管。食品的形成是一个链条过程,每个环节都影响食品安全。要保障食品安全就要根据食品形成属性和过程构建“食物链”式的监管模式,将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从形成食品的源头开始。将“过程安全”与“结果安全”统一起来,只有构建和完善了各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企业才有执行标准,监管才有执法依据,消费才有安全的环境。充分发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管理职能,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明确监管机构的分工和职责。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根据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根据分段监管模式依法明确各监管机构职能,明确监管界限和具体职责,强化监管协调,形成联动联合执法机制。要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职能,社会公众监督参与人员多,监督面广,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监督的公平和公正性。机构应当创建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平台和机制,社会公众可通过现代的信息手段对食品企业的违法生产行为及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或监管执法过程中等违法行为予以举报,协助监管部门及时发现非法行为,并对监督监管部门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保证监管行为的公开和透明。

(三)构建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执行评价体系

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通过生产经营行为承担的社会义务。要倡导食品企业积极主动地承担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同时,也要构建国家、社会、行业三位一体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完善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当务之急。当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有5000多项,既有国家标准,也有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涉及到食品质量很多行业和很多环节,凸显出杂、多、乱的弊端,很多标准已经沿用几十年,与当前经济发展和人民健康要求不符。为了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健康需求,就要加大力度废弃、修改、完善、整合现有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借鉴国外食品安全标准,形成新标准,并通过新标准,要求从事生产经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推动企业内部责任制度建设。食品企业要加强自我责任制度建设,食品生产企业是其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企业要不断健全和规范生产流程和质量标准制度、检验制度、售后服务制度、纠纷解决机制等,让食品质量安全落实到制度和责任人,以制度和责任保障食品质量。构建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机制。通过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对企业在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守法状况、内部责任制度建设秩序、社会效益影响维护等方面设定评价细则,作为企业从事食品行业的硬性指标,对评价优秀的企业在社会资源分配方面给予优惠,鼓励企业树立良好的商业道德风尚和社会责任意识,实现企业发展和社会责任承担双赢。

(四)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与培育

。。督促企业主动积极地维护食品质量安全,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与社会公众交流与沟通,将企业关于食品质量安全的生产经营规章制度及执行状况向公众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企业品牌构建与社会责任相结合。将企业在生产经营行为中承担的社会责任状况作为认定品牌企业的重要条件之一,引导企业以社会责任为理念,遵守企业道德,树立企业良知,最终实现企业和社会的双赢发展。

单位:山西广播电视大学

参考文献:

[1]何岫芳.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路径[J].光明日报,2014-10-04(02).

[2]贲智强,顾建明,朱士新,等.昆山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体系的构建与思考[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12(1):40-41.

[3]林嵩.我国食品召回制度法律制度研究[D].石家庄:河北大学,2013.

[4]吴琼.基于博弈分析的食品安全规制研究[D].苏州:苏州大学,2010.

食品安全制度建设范文4

市痛定思痛,按照“监管源头、标准生产、规范经营、安全食用”的思路,举一反三,立即从四个环节做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文章:一是统一认识。从这两起食品安全曝光事件,统一全市上下对食品安全监管与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从部门到生产经营企业、从引导到宣传、从市领导到普通市民,逐步确立只有规范有序生产经营,企业才能健康持续发展、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公众才能饮食安全的理念;二是加强宣传。;三是狠抓整治。加大部门执法力度,以石塘、松门等沿海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食品批发和生产加工为重点环节,以使用非食用化工染料、保鲜剂和违禁药物为重点对象,以市场检测为抓手,从“田间到餐桌”开展为期五年的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其中20*年着重抓水产品行业整治,20*年转入综合整治与放心工程建设并举,20*年深化食品安全“三网”建设,20*-20*年实施镇村联动,开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四是探索长效。从加强责任体系建设着手,建立组织、完善制度、加大投入、理顺机制,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在加强监管的同时,积极开展技术指导,帮扶组织农业渔业合作社进行集聚加工,指导企业整改生产加工工艺流程,督促企业落实进销台账与索证索票制度,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和示范创建。通过*科技教育网,提供30万元资金,在全国范围征求鱼鲞加工新工艺、新技术,解决防蝇技术难题,使沉寂一年的“松门鱼鲞”于20*年9月在宁波食品博览会上咸鱼翻身,重振雄风。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从此步入正轨,安全保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二、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公众饮食安全促和谐社会建设

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20*年3月,在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予该局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的新职能。近5年来,我市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实践,勇于探索,打开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局面。

1.找准定位、加强协调。20*年,*省食品安全“三网”建设试点县市名单公布,我市名列其中。为加强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我市从三方面狠抓落实:一是抓监管责任落实。建立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市为食安办配备了2名专职人员,确保有组织、有专人从事食品安全协调工作,并从到村居,从部门到企业,层层签订责任书。与监察部门建立督察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与公、检、法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责任体系建设;二是抓监管网络建设。20*年以来,我市以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为基础,开展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建设。20*年又将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多员”进行整合,在全市聘任了871位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员,形成以市消协为依托、镇(街道)消费维权站为枢纽、村级消费维权员为主要力量的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发挥群众监督“千里眼、顺风耳”作用;三是抓食品配送工程。自20*年开始,按照定点配送、连锁延伸、市场对接、流动送货的“四轮”驱动工作方针,全面实施农村食品配送工程。目前,我市城镇连锁超市、农村食品“放心店”示范商店覆盖面达到100%,“放心店”示范商店食品配送覆盖面达80.*%。学校食堂食品实现100%配送,提前1年完成台州市下达的计划任务。。

食品安全制度建设范文5

省十一届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常委会吴国华副主任所作的《关于检查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执行情况的报告》和省郑继伟副所作的《关于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在联组会议上开展了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全省各级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逐步理顺机制,努力提升保障水平,不断加强能力建设,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开展综合治理,着力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同时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目前我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可控、稳定向好。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我省食品安全保障基础仍较薄弱,监管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依然存在,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差距很大,食品安全形势仍然严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任重道远。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监管力度。“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各级应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浙江省食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大力营造“市场监管者有责任心、生产经营者有良心、群众吃得放心”的社会环境。一是强化责任。省要督促市县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负总责”的责任,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严格食品安全责任追究。二是健全监管体系。建议参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高省、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层次,充实常设办事机构力量,充分发挥其领导、统筹、协调的作用,加快推进市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餐饮服务监管改革,进一步明确、细化各个监管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联动监管机制,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建设,形成监管全覆盖。研究借鉴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的有益经验,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管。三是落实监管责任。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强化法律意识,依法履职,不断改进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坚决克服和防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品种的综合治理,尤其要加强对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家禽、蛋品、食用油、大米和乳品等大宗食品的安全监管,进一步排查清理食品安全隐患,加大监管力度。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持重典治乱,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使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四是加强制度建设。省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为食品安全监管和企业生产提供健全可靠的技术依据,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水平。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信息以及农产品质量标准、农产品市场准入、召回和质量安全追溯及餐厨废弃物管理等各项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反馈机制,促进食品安全问题的整改。五是强化基础保障。各级应健全食品安全财政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和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条件,保障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食品抽验经费投入。扩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覆盖面和频次,推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三整合”做法,建设食品安全检测信息共享平台。大力发展第三方检测机构,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等的合作,通过社会化、市场化途径和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基层监管队伍,提高执法能力与水平。

二、坚持多措并举,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各级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管理,严把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安全。农产品质量监管方面:要大力提高农业规模化、标准化水平,强化对农药、兽药、饲料等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积极培育专业生产经营组织,加快农业标准化的推广应用。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的“杭州模式”及衢州市农产品“五有一追溯”制度。研究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的源头监管。食品生产流通监管方面:要严把食品行业准入门槛,认真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管理,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企业、从业者信用档案和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加快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优势企业做强做大,培育优质企业和优质产品,不断推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食品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和现代化。餐饮服务监管方面:要坚持科学分类引导,强化对中小餐饮企业及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场所卫生、经营条件、持证情况及落实食品采购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和台帐建立、食品留样等制度情况的检查,规范餐厨垃圾回收程序。针对食品摊贩小、散、乱现象,加强和措施研究,引导、规范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努力改善其经营条件、提升服务水平。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各级应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一是发挥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作用。。二是增强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依的能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96317”统一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建设,提高公众知晓率。进一步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奖励力度,发挥群众监督的主体作用。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及时通过网络、媒体等方式公开监管、检测信息。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各级监管部门应加强法律法规和专业技能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面向大众特别是农村、社区的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增强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推广丽水市将食品安全知识列入中小学安全教育课程,开展食品安全“八个一”活动的做法。四是发挥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的公益宣传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正面典型,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构建群防群控工作新格局。

以上意见,请省研究处理,并于2012年12月底前向省常委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食品安全制度建设范文6

自开展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以来,我局按照县的安排部署,在食安委的具体指导下,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进展顺利,前阶段工作任务落实,完成较好,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任务落实

3月初,我局根据县会议精神要求,成立了国家级

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由党组、肖胜安同志任组长,副李星万同志任副组长,具体分管该项工作,同时,抽出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处理,确保了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具体工作有人做。

二、基础工作扎实,措施到位

(一)创建工作方案落实。县局于3月7日下发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要求各企业和机关的相关人员学习并加以落实,在实际工作中按照方案所要求的步骤,全面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二)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5月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制度》共16项,内容涉及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信息报告、责任追究、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我系统共有大米加工企业18家,为营造粮食行业大米加工经营质量安全诚信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大米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县局于5月制定了《大米加工经营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各大米加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稻谷和大米加工质量标准进行严格检测,确保产品上市质量。

(四)日常监管措施落实。县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配合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大队定期对各企业的产品质量及加工环节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巡查,并作好了检查登记,同时,县局与各企业签订了加工经营承诺书,企业具备了各种经营执照、证件,生产场地符合安全、卫生条件。县局设置了大米质量投诉登记簿,检查登记簿,信用等级考评表等,用以加强日常监管,并将监管网络图、应急求援预案、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制度建设等在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上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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